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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日常管理制度

餐饮店日常管理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餐饮店日常管理制度

规章管理制度

1.为加强管理、实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考勤管理

2.1所有员工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

2.2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开始20分钟以内到公司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20分钟擅自离开公司者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不计,15分钟以内扣款5元,15分钟-60分钟以内扣款30元,6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迟到超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2.2旷工:

未经事前请假或假满未经书面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

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不到岗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

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当月旷工连续三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六日者,属严重违纪行为,予以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为员工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即日起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公司不做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保留追究员工其它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由(主管或店长负责每月考勤管理)

3、请假规定

3.1员工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交由主管审核及批准;

3.2员工若遇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及时电话向领导主管批假,同时必须安排好换班人员,无调班人员按旷工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