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b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所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三)表内的填写
“收入总额”:填写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填写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应予免税的利息。
“成本费用”:填写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营业成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营业费用”: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税金”: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损失”: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投资者减除费用”: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纳税人为非合伙企业合伙人的
第43行=第38行-第39行-第41行-第42行
(2)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
第43行=(第38行-第39行)×第40行-第41行-第42行
“税率”,“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43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填写。
“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纳税人填写本行的,应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已预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在月(季)度申报中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同时,我国的税收征管法也规定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代扣代缴税款。”
因此,虽然个人年度可以汇算清缴,但是支付所得的单位必须为员工预扣预缴。如果不为员工申报个税,让员工自行申报,则违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企业会因此而受到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也就是说,如果个人没有两处以上综合所得,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没有需要补税或退税的情形, 是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