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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详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详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详细!)

在税务申报中,很多财务都比较关注这个环节——税前扣除,因为税前扣除可以帮助我们节省下一笔税款,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那么,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呢?带着以上疑问,看看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吧!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3.具体项目

(1)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税金。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4)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提示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按规定扣除。

【提示2】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具体扣除比例的费用

【提示】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3.社会保险费

(1)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提示1】企业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提示2】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借款费用

(1)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扣除。

5.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6.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7.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8.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9.保险费

(1)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项规定适用于2018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3)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生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10.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经营性租赁是指所有权不转移的租赁。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11.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①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③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提示1】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提示2】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保险企业应建立健全手续费及佣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强手续费及佣金结转扣除的台账管理。

1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提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4.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四)不得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提示1】税收滞纳金、罚款、罚息均为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提示2】银行罚息属于非行政性罚款,准予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8.未经核对的准备金支出;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