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驰的人物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3年8月25日,郭玉驰因涉嫌强奸4岁幼女被大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大关县委对其进行停职处理。
2013年8月28日,大关县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8月29日,县委对郭玉驰免职。
2013年9月24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9月30日,受害人监护人向大关县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
2013年10月8日,案件中受害人家属申请检方抗诉,被答复拒绝。
2013年10月10日,受害人监护人向上一级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书。
2013年12月6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以强奸罪改判郭玉驰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