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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录入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录入学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录入学分

1、从2011年起,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外省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需提供纸质学分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习班提供电子版请网上打印)、外出审批单、项目举办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日程安排,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交科室学分管理员录入“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录入学分要严格按会议日程天数标准:国家级2分/天,省级1.5分/天,材料交至科教科进行学分审核,否则,其学分不予认可。 2、凡我市卫生专业技人员至省内深圳市外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均采用IC卡实时登记,需提供外出审批单、项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日程安排,交科室学分管理员。材料集中交科教科送继教中心审核。深圳市外的Ⅱ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