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分2次向法院起诉,真实案例再现赔偿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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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我们一般都会通过调解来完成赔偿的,但是对一些复杂的案例,可能需要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才能获得赔偿。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极个别的案例,可能需要两次的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才能获得所有赔偿 ,主要的原因就是伤者的伤情可能比较严重。第一次民事诉讼的时候先获得医疗费用的赔偿。在病情稳定之后再进行剩余部分的民事赔偿。今天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广东省的真实案例。
交通事故经过
2019年6月7日6时00分,许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中山市***********灯柱时,与由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许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车辆保险情况
第一次法院的民事诉讼
2019年9月2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作出 (2019)粤2071民初25503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李某交通事故损失98455.44元。
在第一次人民法院判决的过程中,主要解决的就是前期费用。赔偿是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和商业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的,剩余的其他赔偿没有解决。
伤情及治疗情况:
李某于事故中受伤,2019年10月11日 广东正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出具意见书,证实李某的伤残程度为一个九级和一个十级,后续治疗费约47000元,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在诉讼过程中,英大泰和保险珠海支公司申请对李某的九级和十级伤残进行重新鉴定,本院予以同意。2020年10月21日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出具意见书,证实李伟香的伤残程度为一个九级和一个十级。
法院对李某的损失认定如下:
1、 医疗费562.3元 (按票据计算),第一次医疗费已经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了赔偿,这是剩余的医疗费用,在商业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在商业险的范围内,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的是主要责任。法院认为,由许某承担80%即449.84元,因未超出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故应由英大泰和保险珠海支公司直接承担。
3、 精神损害抚慰金10500元( 酌情计算);精神损害目前是按照5万块钱的赔偿标准来进行的,各地可能执行的不一样。5万휡%,也就是现在咱们看到了金额10500。
4、 鉴定费3910元 ,关于第三方机构的鉴定费问题,在有的法院可能没有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认为这是间接损失。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鉴定费判决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
关于重新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
根据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意见书显示,李伟香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和一个十级,故该鉴定费由英大泰和保险珠海支公司自行承担。在这里我们注意了一下在二次鉴定的结论与第一次的结论相符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出申请二次鉴定的保险公司承担了第二次的鉴定费。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敏 事 判 决 书 (2020)粤2071民初10054号
案件受理费4538元,由原告李某负担1373元,由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负担3165元
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学习到以下几点内容。
以上就是我对这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后的,一些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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