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上种菜被推平,大妈报警维权要求赔偿被拒绝,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关注“民间那些事儿”,为了了解事情真相,笔者查看了相关报道。
事情发生在浙江某工地,刘阿姨在开发商已征土地上种了几亩蔬菜,但莫名其妙被开发商一夜推掉。刘阿姨报警称有人私毁菜地,警察来到现场后查明了真相。原来种地土地已被开发商征用,几户被征地村民取得开发商同意,种了些菜,但是答应一旦动工必须铲除。
工地临近开工贴出公告,要求自行铲除蔬菜,为加快进度,开发商给了村民青苗损失费。刘大妈非本村村民,种菜也没被允许,得知有村民得到补偿后也要求给予补偿,但被开发商拒绝,遂报警处理。
羊毛不是随便薅的,凡事讲个理儿
随着各地拆迁兴起,补偿款和拆迁费水涨船高,为了赶进度和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很多单位自愿当“冤大头”,这种背景下,无理取闹,能讹一点是一点的风气盛行。
当地很多村民,包括刘阿姨都抱着一种心思,先把菜中上,收了就是自己的,如果开发商铲除了说什么也必须给补偿。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当地村民果真的到了补偿,可单单没有刘阿姨的。开发商之所以拒绝,本质上怕其他更多人来“讹钱”。
刘阿姨报警没有错,私有财产不得侵犯,但她忽略了土地是人家征来的,种地也没本允许,而且她并非本村村民,铲除前也贴了公告,单单凭借自己菜被毁了要求赔偿站不住脚。
没有依据不应该赔,纵容等于犯罪
根据警察调解建议来看,既然开发商给了当地村民补偿,也应该给刘阿姨一定补偿,一碗水端平,从化解社会矛盾角度来说没问题,但是没有任何依据,尤其是没有法律依据。
一定要清楚的认识到,刘大妈问题和所谓“钉子户”不同,人家是房屋合法所有者,只是不愿意搬迁,而刘大妈是强占被人土地并且要求补偿,两者本质完全不同。
刘阿姨对种植蔬菜的物权主张建立在非法基础上,开发商并未允许种菜,同时也发出了合理公告要求自行解决,拒绝赔偿于法于理都有据,更严格说,开发商还有权要求刘阿姨支付铲除费用,排除妨碍。
如果纵容这类“碰瓷”“薅羊毛”行为,势必引起更多纠纷,今天给她补偿,明天组团全城找空地重东西,什么贵种什么。
不能再提倡中庸之道
大多数人习惯了“和稀泥”,和和气气解决问题,这也符合中庸之道的国情。但是,长此以往,可能埋下祸根。
刘阿姨这件事警察调解没问题,主张给一部分赔可以避免纠纷矛盾,但是这个问题会不会引起其他人效仿呢?企业是家大业大,但是不该出的钱凭什么出呢?
警方在这起案件中没有执法权,典型的民事纠纷,如果刘大妈想维权,可以起诉至法院,光明正大打场官司,让法院给个说法便是。
笔者认为,法治社会,应该按程序办事,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感谢大家耐心读完本期话题(第36期),觉得说的在理儿,麻烦点个关注,谢谢~
谢谢再次邀请!不好意思!
被拒绝就对了!怎么办?凉办呗!
在巳征收但未开工的土地上,种植蔬菜或其他农作物的现象各地都有出现。本来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巳归征收方取得,使用其土地必须得到征收方许可。即使是原土地权出让人也必须遵守。
当前,由于城市化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已征收的土地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即时进行其用途性建设而暂时空置的情况很多。征收方默许和应允在地周边人进行农业生产的也很多。但对此说明:自己使用土地前可无偿让对方进行利用,一旦自己开始使用,对方需无条件让出。也就是说不会给予青苗补偿,还需及时还地。有些征收方为方便管理,直接把地块围隔起来。有的还人情化的在围墙上留出一个个小门,以方便在自己地块上进行农作物生产人的出入。这是一种情份呀!
当然合理利用土地,让土地不被浪费是一件好事。征收方也没什么损失。关键我认为:农民把土地识为根本,对其有很深的感情。乍闲下来的农民可以以此打发时间,借些进行情感和精神寄托。付出也是一种快乐,但自己的付出和成果在不可测的时间,不能自主行权的情况下被毁灭时,有些情绪亦属正常。但需接受现实。毕竟地是人家的并已有言在先,就当来了一把小风投。至于向征收方主张赔偿甚至提起诉讼,无权无理。
所以可以说大妈没有权利和理由索要赔偿,只能自认自退。凉办吧!
对于快速发展的这些年来说,什么发展变化最快,当然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楼盘开发建设的速度和变化最快,这些都需要用上大量的土地用来开发,而这些土地基本上都是靠购买和征收获得,一旦土地被购买或者征收了就不属于个人用地,而是属于开发性用地,私人是没有权利在这块地上用作他途的。
这个例子就是出现在浙江杭州,一位大妈种的菜被推土机毁坏,随后这个大妈要求施工方赔偿,被施工方拒绝,这个大妈索赔不成就报警解决,警察来到现场以后经过了解得知了情况,原来这块地当时是村子里面的土地,在征收的时候已经协商好,在这块地里面拥有土地的每一户都有5000块钱补偿款,由开发商给钱让村委会代发。
正常来说双方已经谈妥付账清楚,这块地就应该属于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了,但是这两个大妈声称自己没有拿到补偿款,在警方了解后得知,村委会告诉警察,这两个大妈的确没有拿到补偿款,因为在这块被征收的土地上这两个大妈并没有土地份额在里面所以自然没有获得补偿款,而这两个大妈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应该获得赔偿。
更有意思的是由于这块地被征收后,一些当地的村民仍然不顾开发商的告示,坚持在上面种菜,理由是种菜在上面开发商来开发这块地就必须要给农作物赔偿,不赔偿就去投诉,而开发商已经多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也给出了不少补偿,但是当地的一些居民仍然不依不饶,于是就有了这次的事情出来。
对于这种事情其实原因就在于一方内心不平衡造成的结果,贪得无厌的心态造成了这种无理取闹的现象,当然我们不知道开发商和当地村委在征地补偿上面的真实内容和条件是否让村民满意,但是合同都签完,征地赔偿款也已经付完,正常来说这块地就已经不属于这个村的村民,已经属于开发商,所以村民其实已经没有使用权,如果村民对补偿不满意可以去找村委会商讨而不是通过这种行为来进行无理的所求。
当然对于这种纠纷其实并不少见,基本上都是征地拆迁补偿之间的纠纷,根源在于补偿的价位和条件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有的是开发商自身想低补的问题,有的是被拆迁征地的一方贪得无厌的要求,对于一般征地拆迁纠纷,大多数时候都是有一方想获得更多对自己有利益的好处导致的,而浙江这个事情其实已经不适应征地纠纷,而是一种贪得无厌的无理取闹行为,这种行为我们不提倡也不支持,毕竟碰瓷一样的做法谋取利益,这种和现实中碰瓷有什么区别,没有一点信誉度。
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征收、征用决定是否合法,补偿决定是否合理,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按照约定履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进行审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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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给租金吧,还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