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快答

江西省退休工资

江西省退休工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江西省退休工资

根据江西人社厅、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江西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江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调整办法和标准为:

㈠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1.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3.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1.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

3.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依据: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1004ID=13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