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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少尹

开封府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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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少尹

历史官职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始置,协助牧、尹管理本府之事,员一人,序位在左右司郎官之下、列曹郎官之上。北宋亡,遂废。

官名。宋置,见“开封府尹”。

开封的解释 中国河南省地级市,位于河南中部偏东北,黄河南岸,市 区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60万,中国著名古都,曾为河南省会,现为河南重要工业城市

少尹的解释 1.官名 唐 初诸郡皆置司马, 开元 元年改为少尹,是府州的副职。 唐 杜甫 有赴青城县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诗。至 宋 ,名存实亡。后为州县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巡检之类的别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 黎鸿甫 ﹞是 福建 的一个巡检,署过两回事……这位 黎鸿甫 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了一妻两妾三个儿子,逃了出来。”2.官名。指少詹事。新唐书·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

官名。即工部侍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工部侍郎。 官名。见“冬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