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指的是工伤确认时候 也就是鉴定做出时
这个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应该以我们常识来理解这里面的意思“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应该是指伤残鉴定做出时
应当是工伤鉴定之日 。
因为法律对医疗期是有规定的,如果规定的医疗期结束了,也就是到了必须作工伤鉴定的时候了,此时就这个时间的起算的时间了。
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算,原因如下:
(1)首先明确一点,工伤保险条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
(2)工伤发生后,往往导致劳动者不能或部分不能劳动,因此劳动收入也是随之减少的。而此时,劳动者需看病和生存,因此需要必要的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正是弥补劳动者此时之所需。
(3)现实中,往往存在公司对劳动者的工伤签订不予配合的情况,而这必然导致对工伤签订的拖延,如果以工伤签订完毕之日作为该5年的起算日,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乎人道的。
现实中,存在以工伤签订完毕为起点的做法,但那是对该条例的错误理解导致的。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5年是指受伤时还是指伤残鉴定的时候?
答:受伤时。但应当以工伤认定书确认的工伤日期为准。
理由:1、条例已明确是“工伤职工”,因此,起点应当自发生工伤起算。
2、这样可以最大化保障职工权益,同时,避免因为用人单位拖延或拒绝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影响工伤职工的权益。比如:受伤时距离退休5年多1个月,如果按工伤认定时间或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计算,则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拖延时间(工伤申报和认定、能力鉴定等均需一段时间),从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应当是工伤鉴定之日 。
因为法律对医疗期是有规定的,如果规定的医疗期结束了,也就是到了必须作工伤鉴定的时候了,此时就这个时间的起算的时间了。
这个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应该以我们常识来理解这里面的意思“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应该是指伤残鉴定做出时
发生工伤时.
发生事故,都是以发生事故时为准的.
因为不同的鉴定是需要不同的时间的,以鉴定时间为准肯定是不准确的.
这样说吧,如果不鉴定,就不算工伤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