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迁子女异地高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社部的意见要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要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的意见,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教育部等部门的意见要求,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须满足三项条件。”昨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异地高考”有准入条件
袁贵仁介绍,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9.4%在公办学校就读,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03年出台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当地进行义务教育。现在,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这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袁贵仁说。
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的升学问题,教育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一个文件。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该意见通知。
袁贵仁说,文件主要精神有三点:一要积极解决。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
二是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你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你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你不是户籍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这个学生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我的本地学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我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不是说城市越大越好,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
三要因地制宜。各地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
我觉得这个也有好处也有不好的地方,好的是,让外地的学生得到方便,但是不好的又是外地可能抢了本地的优势....所以又好又不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