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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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人格理论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构成。本我(id)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如饥、渴、性三者均属之。本我中之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故而从支配人性的原则言,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例如婴儿每感饥饿时即要求立刻餵奶,决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自我(ego)是个体出生後,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居於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於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为自我理想,是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二为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於犯错的限制。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人格发展人格发展的顺序,依次分为五个时期。其中前三个时期是以身体的部位命名。原因是在六岁以前的个体,期本我中的基本需求,是靠身体上的部位获得满足的。因此这些部位即称性感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