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解释的体系与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作者:付玉明;杨智宇
作者机构: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ISSN:1674-9502
年:2018
卷:033
期:004
页码:101-112
页数:12
中图分类:DF6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刑法解释;文理解释;论理解释;罪刑法定
摘要:文理解释是刑法解释的起点和边界,论理解释是刑法解释的根基和结点.正确适用论理解释首先应当确定其规范内容,即包括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而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等则应当属于文理解释的范畴.论理解释的适用并不要求穷尽一切方法,而是在多种解释方法存在冲突龃龉时,应当遵循一定的逻辑顺序,即体系解释优先,历史解释补足,目的解释限缩,旨在保障解释结果符合刑法的规范理性和社会生活的经验逻辑.由于刑法严禁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当论理解释的方法导致解释结论可能超出刑法文本的文义射程时,应当得出否定的结论,不能适用该解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