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清华大学投毒案件主要指的是朱令铊中毒事件,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都没有破案。案件的主人公——朱令,清华大学物化2班学生,1973年出生在北京,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1994年冬(约12月份)和1995年春(约3月份)至少两次摄入致死剂量重金属铊盐;
第二次中毒后昏迷多日,几近植物人,1995年5月经对症治疗后得救,但因为误诊时间过长、治疗中的失误,肌体受到严重损伤,并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这个曾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的清华大学的才女、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因离奇的quot;铊中毒quot;事件,导致她全身瘫痪、100%伤残、大脑迟钝。
在同情朱令的同时,很多人也对凶手很好奇,到底是谁残害了朱令,虽然也有嫌疑人,但却没有证据,所以二十几年过去了,依然是一幢悬案。并且,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还有很多的校园案件在发生,这就需要我们深思,为什么在神圣的大学中会屡次发生投毒事件呢?
北京某大学一位学生说:
从清华大学到复旦大学的投毒事件,这一桩桩名校投毒案件让我们这些群众看得心痛不已,一个个顶尖的高校呕心沥血培养出来的高材生,怎么会出现心狠手辣残害同门的事件呢?在对大学生进行智育教育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德育方面的教育。每一高校不能只是在竞争学生的专业成绩优异就好,品德教育才是学校应该教给学生的宝贵知识。如果连最基本的做人品德都没有,那学习到的才能也能成为危害社会和他人的工具。
山西一位高中老师说:
从一例例高校投毒事件中,看出的不仅是学校教育的缺失,但更多的我觉得是投毒者的人性扭曲。可能这些名校中的学生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顶尖学生,他们彼此间的竞争很大,这种压力较大的环境下,心理素质不强的人可能就会产生心理问题。他们有可能因为别人的优秀而产生强烈的嫉妒感,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
从网上了解到清华投毒案件中,被害人朱令和嫌疑人孙维是很要好的闺蜜,其他案件中也是相似的,都是关系亲近,比较了解被害人生活习性的同学进行投毒的。这就很令人心痛,仅仅是因为一些琐碎的小矛盾或者小事情就至别人于死地,这是心理扭曲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来的事。一例例投毒事件的发生不光是给我们敲响警钟,更多的是催促相关人员去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而不是在事件发生后相互推诿。
清华大学的一位同学说:
每一件高校投毒事件的发生,都会想到一句流行的话“感谢舍友不杀之恩”,仔细想想这表面的搞笑语调反映出的却是讽刺的现象,本该是亲密无间的好伙伴,最后却发生了诸多相残事件,很令人心痛。想想室友与同学们的情谊,不太能理解这种投毒行为,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为什么要害人害己,还迫害了双方家庭的幸福与希望。
还有就是关于投毒所用到的铊的泄露,是因为校方管理的不严格,还是市场管理不严格导致的,想想都觉得可怕,铊这种无色无味溶于水的重金属如果管制不严格,多少人存在中毒的危险,又为多少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便利。希望相关的管理部门能够严格管理,从根源上避免此类投毒事件的发生,还学生们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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