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少女刘慧把贩卖她的人贩子卖了及其后的事件发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好险啊!刘慧卖掉人贩子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相差一天免去3年刑期。
刘慧这姑娘真了不得,一般情况下的女孩基本已六神无主、哭哭啼啼了。被卖掉已是铁板钉钉的事了。谁料遇上这位冷静、机智、胆大心细的刘慧姑娘,一个反杀反而将人贩子给卖掉了。
其实刘慧姑娘收了500元钱那叫卖吗?那是证据啊!
但刘慧因拐卖妇女罪也被判了三年。我觉得刘慧姑娘最多算是报复吧。可这报复代价也太大了吧!三年啊!!!
幸亏律师指出咱刘慧姑娘还是未成年人呢!差一天也是未成年人啊!未成年人可是应该保护、应该从轻的啊!再说了咱刘慧姑娘不是还帮着抓住四个人贩子,算不算立功呢?
最终,法院二审改判刘慧免于处罚。真替刘慧姑娘高兴!
像刘慧这样机智勇敢的女孩我看应该表扬,把人贩子卖掉后,短时间内选择了报警,很理智,大家都能看出女孩不是看到了几百块,尔是为了让人贩子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接受几天教育也可以,不能拘也不能罚,给刘慧不奖有罚,将来谁还敢和罪犯作斗争
《给刘慧点赞》
刘慧是一位十八岁不到的女孩,高考刚过,满怀憧憬的女孩本来是进城找同学玩,到城里坐车时才发现钱被偷了个倾尽。涉世不深的女孩公交车上的高喊“谁偷了我的钱包”给无缝不钻的人贩子一个可乘之机。本来是“好心”给刘慧垫付车票的人贩子又介绍刘慧到“她们”的工厂打工。
盛意难却的刘慧被已经处于主动支配地位的人贩子指使到同伙那里“验货”,感觉到异常的刘慧通过“隔墙之耳”清楚自己已经是人贩子的囊中之物。急中生智的刘慧用“以饵钓饵”之计将人贩子卖给了一个独眼龙,巧合的是独眼龙也是人贩子,独眼龙将人贩子先奸后卖。
逃出魔掌的刘慧到家里那种后怕使得她抱住母亲号啕大哭,待父母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感到事情重大,带着刘慧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到独眼龙处被刘慧倒卖的人贩子已经独眼龙处理掉,这就牵出了倒卖刘慧的几道人贩子,和倒卖倒卖刘慧的人贩子被贩卖、奸卖的下家。
整个事件是一部现代版的拍案惊奇,刘慧的沉着机智,人贩子的贪婪愚蠢,人贩子的狠毒下作足以证明刘慧的危险处境。
公检法系统不应该对刘慧有任何法律上施刑的判决。在刘慧已经被卖出去钱已经交了的情况下,刘慧没有同外界有任何通讯联系的情况下,如果请求人贩子放了她无异于与虎谋皮,其一。作为一个十八岁不到的弱女子能够随机应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且确保自己全身而退,这样有胆有谋的女子顶多追缴卖人所得,不应该有任何惩戒之举,刘慧卖人贩子不是她的主观故意,只是她孩子般的报复之举,至于个中曲折的经历只能说明刘慧的轻信和人贩子的贪婪愚蠢,其二。刘慧事后及时报警使得一干人贩子等得到了应有的处理,给社会和人民除了害,有立功表现,其三。
这是一个真实的老故事,人贩子自作自受,偷鸡不成蚀把米,贩卖贩卖把自己给搭进去了,真是干啥都有风险,干啥都要谨慎呀!哈哈哈哈。
事情的发生在2014年,高中刚毕业的女孩刘慧放松一下出外旅游,回来时到车站发现钱包丢了,急的大声喊谁偷了我的钱包,谁偷了我的钱包,正在她急的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30左右穿着不错的妇女走过来说,小姑娘钱包丢了,你上哪呀,刘慧着急的说去那哪回家,那妇女说她正好也是那的家,顺路,出门遇上这事挺闹心的,甭着急了,我给你买车票吧,刘慧一听,连忙说谢谢,到家时我把钱还给你。
一路无事 ,到了县城,那妇女说有事要到她舅舅家,要刘慧也去,刘慧想自己也没钱坐车,看那个人也不像坏人,就去了她舅舅家,舅妈看到来人打量一下刘慧就说出去了,一会带来一个不起眼的陌生人,,那个人不住的打量刘慧,这时,那个妇女跟刘慧说,你先到屋呆会,我和舅舅办点事,一会就走,刘慧就到里屋坐下歇着,想着那个陌生人眼神,哎呀不是遇到人贩子了吧!心里一惊,连忙开门,果真门被反锁,咋办,看看窗子都关着透过窗缝看到那个妇女,正在和另一个人商量把刘慧卖4000块钱,知道自己真的是遇到人贩子了,咋办,咋办,咋办呀!
机智的她想出了主意,装睡,那个妇女进来说带她走,刘慧说她还有几个好同学能和她一起出来,有好事大家分享,您能帮我把她们也带上吗?那妇女一听,好啊,心想多几个就更好,她们在那,刘慧说就在这不远,我给你找去咋样,让你看看行不,那妇女一听好啊,你去吧,我在这等你们,刘慧就这样逃出了狼窝,心也放下了,想报警又没证据,心有不甘。看到路边有个独眼人,就搭了话,问了几句,就进入正题,买不买老婆,那人一听说没问题,只要你带来,其他就甭管了,500成交,命该如此,那个贪心的妇女以为真的又发财了,跟着刘慧来到独眼那,结果就是被刘慧反转了。
刘慧回到家把事情跟父母说了,觉得必须报案,警察到了独眼那一看,不见了那个妇女,原来,独眼也是人贩子,他把那个妇女强奸之后又转手卖了,真是人贩子遇到人贩子,看谁能卖过谁了,最精彩的就是小姑娘刘慧的反转,让人贩子也偿到了被卖的滋味。
事情并没有结束,一审判妇女无期(有其他案)舅舅舅妈十年,独眼强奸拐卖人口十八年,还有就是收买的人两年,刘慧三年,刘慧不服上诉二审考虑到立功表现,未成年等无罪释放。
经过大概就是这样,最后我想说,刘慧就该是无罪,她的行就该是正当防卫,虽没有激烈的打斗反抗,她是用机智保护了自己免受伤害,解救了自己,同时也帮助公安机关侦破了案中案,不但是正当防卫,还应该得到见义勇为嘉奖,不知大家咋看,欢迎大家评论。
刘慧是个好姑娘,机智勇敢沉着,几十年以前这种姑娘的事迹一定会让人津津乐道,而且还会有人把它搬入银屏,成为战争片的一个情节。
但是,此事的发展脉络确实是一波三折。而判决的理由是刘慧把企图卖她的人贩子卖给了另外一个独眼龙人贩子,而这个独眼龙把女人强奸以后转卖他人。所以,刘慧一审被判三年,只不过后来机智的律师找到了年龄不够十八周岁而免于刑罚。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个人觉得刘慧可以算了,也可以较真。算了的理由就是反正自己没有被刑罚,实际上没问题了。而较真的理由就是:真正免于刑罚的理由应该是刘慧的本意是帮助公安机关控制人贩子,不是贩卖人口。
具体的情节是刘慧出门见到独眼龙问他有没有老婆,独眼龙回答说没有。于是刘慧问他要了500元“带路费”而已。而且刘慧回家以后,马上与父母一道报警了。
这里又是一个“切割事情发展、切割时间延续”的思维作怪。
如果刘慧不假意要“带路费”500元通过独眼龙控制人贩子,刘慧也无法控制她,让人贩子继续逍遥法外罪过就大了。刘慧回家就跟父母一道报警了,也可以说明刘慧的行为根本不是“贩卖人口”。
从前后联系起来看,而不是切割事情发展、切割时间延续,专门研究一个片段,然后给这个片段定罪,这是真的需要严肃看待的问题。
虽然刘慧安全回家了,但是她获得自由的理由虽然是对的,但是是次要的。真正的理由是刘慧机智的利用了独眼龙控制了人贩子,帮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件“贩卖人口”的犯罪行为。
而事实上爆出来独眼龙也是人贩子,这个事情刘慧也不能控制啊。谁的脸上也没有刻字。
刘慧是一个聪明而且机智的姑娘,发家致富的好帮手,哪个小伙子娶回家去,一定有福气。
这小女孩真聪明,哈!哈!哈!我为你点赞,即保护了自己又惩罚了坏人,天才,做对啦,对待坏人不能仁慈,这是老天对她的jUan顾,法院要判你凭什么,有沒天理,法律对人贩子的宽容就对人民无视,真是喜剧,你俱然把她价绍给了一个同行,真是戏剧,看来人贩子真挺多的,怎么没有捌卖我的,捌卖我我也这么做。
人贩子不值得同情,但刘慧的行为属于私刑报复,法治社会不能提倡,否则就会成为冤冤相报何时了的社会乱象。
对刘慧免于刑事处罚的意思就是认定为有罪,但免于了处罚,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突破性运用,其实一审判三年也不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