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5.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到了多年不遇的抢暴风雨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