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指南]北京物资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北京物资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已公布,新生报到时间是2023年8月26日(周六)(8:00-16:00)。
北京物资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北京物资学院全体师生欢迎您的到来,为做好新生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
2023年8月26日(周六)(8:00-16:00)(暂定)地点:各学院新生报到接待处。
2.来校路线:
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北京物资学院
①地铁站:6号线物资学院路站
②公交站:北京物资学院站、北京物资学院南站、天赐良缘站
③自驾车:可导航至北京物资学院南门进入
备注:报到当天人员较多,学校门口附近是路口,如需自驾车,请听从路口交警指挥和校内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二、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及其他相关说明
1.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
4.关于转寄档案的要求
推荐通过“机要”邮寄方式寄送。不能用“机要”方式寄送的单位可本人携带,自带档案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在开学报到后提交给辅导员。以上方式均不允许的情况,可用EMS邮寄(注:以上三种以外方式我校一概不接收,凡是本人携带的方式遇到档案拆封、损坏、遗失等造成无法接收的情况由学生自己负责!)。(入学时未转人事档案者,不予注册)(仅针对全日制新生)。
5.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2023级研究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团组织关系、团员证,从原单位(学校)办理转出,报到后统一交给所在团支部;如原单位(学校)开具团组织关系转接单,接收组织填写“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报到后统一交给所在团支部。
关于团关系线上系统转入,详细流程及步骤请关注校团委网站通知公告或“物院青年”公众号通知,也可根据“智慧迎新”模块中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李老师,咨询电话:见官网。
(2)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非北京高校(非北京市属单位党组织)的党员联系所属党组织线上转接组织关系,目标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北京物资学院**学院委员会”(**为报到学院名称),目标编码是该党委编码,详情咨询学院负责老师(注意,法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目标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目标编码是学校党委编码)。
若当地党委尚不支持线上转接,可采取线下转接方式,介绍信抬头是“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学院委员会”(**为报到学院名称)(其中,法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新生党员介绍信“抬头”是“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去往“法学院党总支或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党总支或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北京高校(市属单位党组织)的党员待入学报到,确定党支部后,通过党员E先锋转入,选择“市内转接”类型,搜索党支部名称或录入党支部编码,转到相应党支部。
6.户口迁移说明
依据户口管理有关政策,北京市新生入学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事项,京外新生请参考以下几点:
(1)按照国家相关户籍规定,京外新生户口迁移政策遵循“自愿原则”,即:既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学校研究生集体户,也可不迁入。本科期间已将本人户口迁至北京地区高校集体户的(包括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户口必须迁入我校研究生集体户。定向或委培考生不能转户口。迁入学校研究生集体户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待毕业时将户口迁出。因此涉及学生家庭的土地分配、补偿及拆迁等情况,望慎重决定。
(2)按照公安部门办理新生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程序,一般要等到新生入学后第二年3-4月份才能完成。在此期间,如本人需要补办银行卡、居民身份证及护照等均无法办理。
(3)携带户口迁移证的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上交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至安稳处户籍办(联系电话:见官网),超过规定时间(辅导员老师另行通知)将不再接收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京外新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新生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②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右上角注明自己的学号。
③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应注明: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院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在“智慧迎新”模块——“户口迁移意愿登记”栏目中确认填写本人户口是否迁移意愿。
7.兵役登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不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符合要求的新生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即可,登记完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报到时将《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至报到处,符合要求但未按照规定进行兵役登记的新生将暂缓进行学籍注册。
8.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安排
(1)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1日(暂定,具体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为准)
(2)流程:登录学校官网——登录学校数字校园门户——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师生互选界面(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进行操作即可)
(3)特别说明:未使用校园网网络时,须先登录VPN系统后再登录学校网站才可进入学校系统。
三、VPN系统登录、学校微信企业号及“智慧迎新”模块使用说明
1.VPN系统登录
使用教程:https://nic.bw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9396
2.关注学校微信企业号
见官网
使用微信扫上方二维码,关注后,进入“身份验证助手”,再点击左下角“身份验证”,输入学号、门户密码、微信绑定的手机号,点击确定按钮,就可以关注成功。
学号:在录取通知书上查询学号。
门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微信绑定的手机号:在微信企业号中,依次选择“我”-设置-账号与安全-手机号,可得到。
关注后,进入企业号入口:微信企业号中,点击底部“通讯录”,在“我的企业及企业联系人”找到“北京物资学院”,点击就可以进入企业号。
3.“智慧迎新”模块使用
关注微信企业号成功之后,再次进入企业号,进入“智慧迎新”模块,点击底部的“新生服务”,按要求填写该页面中的“新生信息采集”、“户口迁移意愿登记”、“来校信息登记”、“住宿申请登记”、“银行卡信息登记”、“服装尺码登记”等栏目并认真阅读其他相关通知公告。填写完毕后,回到首页,如果“预报到办理”的状态显示“当前完成100%”,表示预报到办理成功。
VPN系统、学校数字校园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
四、校园卡绑定和充值。
当新生报到时,会领取到你的实体校园卡,校园卡可以在食堂和超市刷卡消费。如果想使用手机进行无卡消费,首先需要在支付宝的完美校园小程序里绑定校园卡的相关信息,这样就可以在食堂POS机上,使用手机支付宝支付了,并且享受和刷实体校园卡一样的折扣(8.5折),具体流程如下:
1.校园卡绑定完美校园(虚拟校园卡)
打开支付宝,在搜索框中输入“完美校园”——点击进入完美校园——选择学校“北京物资学院”——点击“校园卡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学号)、密码(默认123456)”即可完成认证。
完成上述操作后,就可以使用手机支付宝的付款码在校园内进行消费,并享受和实体校园卡一样的折扣。使用支付宝付款码消费无需充值,直接使用支付宝的余额进行扣费。
2.给实体校园卡充值
目前在校园内打开水、洗浴以及为宿舍空调购电,必须使用实体校园卡,所以新生还需要给实体校园卡进行充值。充值有以下几种方式:
在完美校园小程序中充值。在支付宝中点开“我的小程序”,打开“完美校园”,在它首
页里,点“充值”,根据提示选择充值金额进行充值。之后在食堂的POS机上贴卡一次即可完成圈存。
微信企业号中充值。新生关注了学校微信企业号后,在企业号里找到并打开“一卡通服
务”,在“校园卡充值”中给校园卡充值。之后在食堂的POS机上贴卡一次即可完成圈存。现金充值。如果同学们手里有整百元的现金,可以到现金充值机上,根据机器的提示进
行充值,目前现金充值机分别位于学生食堂的西门门厅和卡务中心。
五、住宿安排
学生校内住宿,本着自愿申请原则,学校提供保障服务。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统筹安排。新生须在报到前申请住宿,报到后凭录取通知书入住指定床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换。在读期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主校区及其他分
校区(富河园校区、右安门校区、果园校区等)之间,统筹安排住宿。申请条件:具有北京物资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申请流程: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统筹安排。申请时间:2023年8月21日前通过“智慧迎新”系统将本人填写签署的《北京物资学院学生住宿申请表》提交至所属学院。逾期未提交申请者将不再安排住宿。
其他事宜详见:《北京物资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院网站)。
六、缴费、注册及银行卡办理相关事宜
1.学费:学费标准可在学校官网自行查阅,按学年缴纳。网址:https://xxgk.bwu.edu.cn/cwzcysf/sfqk.htm
2.住宿费:750元/年-1500元/年,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按学年缴纳。
3.新生须通过学校微信企业号中“缴费平台”模块登录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学宿费。
特别说明:未使用校园网网络时,须先登录VPN系统后再登录学校网站或学校微信企业号才可进入缴费平台。
4.银行卡办理使用说明:研究生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研费、公费医疗报销等款项均发放至研究生本人银行卡。新生可自行到各大商业银行办理本人名下的借记卡(已有银行借记卡的学生无需再次办理)。银行卡相关信息通过“智慧迎新”模块提交至学校以便后续相关款项的发放。
5.新生入学报到时,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可经“绿色通道”办理缓交手续(仅限缓缴当年学宿费),同时申请暂缓注册。办理缓缴程序及其他事宜详见:《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研究生院网站)。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6.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考生原则上需在本人生源地办理,具体办理地点与办法请参照考生本人生源地相关部门的公告与政策。
【注】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也需要先缴纳学宿费,入学后再发放奖学金。
七、学校奖助体系
(一)奖励制度
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其他社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以上奖励办法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执行。
(二)助学制度
1.国家助学金: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三助”制度: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制度,可获生活补助300~800元/月。
上述助学体系的受众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八、其他
1.为方便学生,报到当天学校与卧具厂家联系到校直接供应卧具,学生可根据需要自愿购买。
2.如临时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向所属学院请假,经批准方可延缓报到,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如果有新生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入学,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请报到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研招办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3.提前报到者,学校不提供住宿。
4.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邮编:101149
5.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官网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6月
原标题:北京物资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文章来源:http://yjsb.bwu.edu.cn/info/1189/89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