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篇一: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篇二:贯彻落实普法意见
兴仁县第六中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和指导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我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工作质量、有效提升学生法律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各年级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指导纲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贯彻落实《指导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创造性地开拓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聘请派出所王所长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全校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普法工作定计划、定教材、定课时、定师资、定考试。各处室、各年级要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师生的组织和指导,确保每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切实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将《指导纲要》情况纳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促使法制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将督查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处室、各年级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教师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教师评先、评优相挂勾。
四、注重调查研究,提升工作水平
各处室、各年级要针对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及时总结贯彻实施《指导纲要》的做法和经验,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各处室、各年级要根据《指导纲要》要求,结合上述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