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事代理与聘用的区别有主体不同、制度不同、主管部门不同等。
1、主体不同
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
2、制度不同
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
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
3、主管部门不同
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聘任制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根据法律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4、在聘用合同期间,人事代理对象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依据聘用合同规定执行,享有与用人单位在编正式职工同等工作、学习、参与民主管理、获得荣誉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