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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杨幂诈捐事件?

如何评价杨幂诈捐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如何评价杨幂诈捐事件?

最近杨幂得人设绷得有点狠。其实杨幂一直走的也不是傻白甜的路,但是一个明星可以率真,随性,或者性格强势。但是涉及了道德底线,就算“社会姐”的标签,也救不了杨幂。

杨幂诈捐事件源起报纸对成都的盲人学校的采访,引起一片哗然。毕竟杨幂在拍摄《我是证人》时候的言论,宣传力度之大,让我一个不太关注她作品的人都历历在目——她说道,因为我是证人关注到这个群体,所以会捐献盲人使用物资。同时,现场一位盲童也表达了对她的感谢。大家对她一片好评,影片的宣传点一下子升华了,可以呼吁大家多关注盲人群体,来看这部电影。

现在很多粉丝,包括杨幂工作室都不承认这件事情,并且把这件事情推给杨幂的慈善活动合伙人李萌。但是杨幂工作室声明中有很大的漏洞:为什么后续工作是李萌去落实呢?是不是因为杨幂工作室已经把物资慈善款给了杨幂,如果是这样,李萌就涉及贪污慈善款,这是很严重的刑事罪,而杨幂工作室完全没有提到自己给了李萌钱,所以说明没有这回事。那么李萌是自发的用自己的钱去捐款,然后利用杨幂的名气去宣传,其实杨幂并没有给钱吗?那杨幂根本没有捐款,却说自己捐款,这就是非常确定的诈捐!

其实慈善这种事情,你说你要给,并且你用很多媒体力量来表扬自己,最后你没给。然后学校来问,其实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被馈赠方来要钱,一下子味道都变了。所以这件事情,杨幂诈捐基本没有疑问,这件事情带来的影响如何,还需要观察。

这件事出来后,引起了很大关注,毕竟杨小姐是名人。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来看下事情的起因:

2015年杨幂主演电影《我是证人》在成都宣传。杨幂在现场表示,自己为成都市特教学校的盲人孩子捐献100只盲杖、50台盲人打字机。来自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盲童现场朗读感谢信,向杨幂表示感谢。

结果时至今日,两年多了成都市特教学校一直没有收到杨幂捐赠的物资。校方曾多次询问捐赠中间人,总被回复“尽快尽快”,捐赠却始终没有真正落实。一时间关于杨幂涉“诈捐”传闻,在网络引发关注。

27日,杨幂工作室回应称,因成都特校不能直接接受捐款,校方推荐通过中国盲文出版社购买产品。目前,出版社正协助与厂家确定库存及到货时间,“信息确定后即可与我们签订采购合同,我们会立刻付款购买。”

先不说回复前后有点矛盾,单就这么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要拖两年多久,确实处理不妥当,也难怪舆论会认为是“诈捐”了。

也许很多人都还不知道,其实对于捐赠,是有法律规定的。下面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对于民间捐赠的相关约定,大家看下。

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也许有人会说杨幂没有与特教学校签订协议,不受这个法律制约,如果真这样认为的话,就大错特错了。在有第三方证明的情况下,口头约定一样具有正式协议的法律效应。

诚信是中国人最为看重的品质。据《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韩信落魄时,受到别人的鄙视,常常食不果腹。有一天他因饥饿到河边钓鱼,一个洗衣的妇人看他可怜,带他回家给他饭吃。韩信很感动,离开时说一定来报答她。后来韩信做了楚王,没有食言,果然给妇人送来黄金千两。

由此可见,古人非常讲究诚信。作为名人也好,普通人也好,一个人要想在世间立足,信用是非常弥足珍贵的。孔夫子就说过:民无信则不立。其实,大部分的国人是讲诚信的,他们一直在默默地坚守着一个规则,那就是做人的诚实与守信,是他们用诚信在维护着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

当然,也不要仅仅因为这样一件事,就断定哪个人没有诚信。只是想说,一个人,尤其如果是公众人物,说话一定要谨慎,要么不说,要么就立马做到,并不是被曝光后才被迫做到。

希望提问题的这位盆友,能在标题里面把诈捐两个字打上引号,因为杨幂这件事情,根本不能定性成诈捐。

事情是这样的,杨幂2015年主演的电影《我是证人》在成都做宣传,因为电影正好是盲人题材,杨幂就说要给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捐赠盲人手杖和打印机。但是两年多过去了,现在校方向媒体反映,这笔款项迟迟没有到位。

所以最近各种报道都开始指责杨幂“诈捐”,但其实说她诈捐的人,都没弄清楚背后的真实情况,所以这个锅,大幂幂背的挺冤枉的。

首先,承诺捐款的是李萌,他只是借用了杨幂的名义,希望通过明星的号召力,让更多的人参与捐赠。

第二,杨幂跟李萌在慈善方面有过多次合作,她本身是很信任李萌的,认为他既然承诺了捐款,肯定老早就落实了款项,所以没有对后续的事情过多干预。

第三,杨幂对于李萌没有落实捐赠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知情,直到媒体找到她才知道李萌没有捐款。

杨幂在整件事情里面,当然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比如说过分信任中间人,没有跟进捐款落实进度等等,但是如果这样就给她定性成“诈捐”,还是挺不公平的。

而且这件事情,对其他做公益的明星们,也能起到警示作用,东方卫视在报道杨幂“诈捐”事件的时候,提到了明星捐赠要专业化,不能只做出承诺,而不关心后续进展。

另一方面,杨幂这些年确实做了很多公益,包括资助《变形记》里的贫困儿童等等,我们不能因为这次的事情,就否定她在慈善方面的贡献,希望大家能明辨是非,不要被跟风黑的人带跑,给杨幂扣上“诈捐”的帽子。

事情的起因是杨幂在拍了《我是证人》后承诺给成都一所盲人学校捐赠物资,但两年后仍未落实。校长揭露了此事,《人民日报》对杨幂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杨幂极其公司表示自己的确捐了,但不清楚具体情况,会立即跟进,近日也表示物资已经到位,杨幂也在微博上公开表示道歉,不过貌似效果不大,网友并不买账。

其实这件事情的确挺严重的。"诈捐"这个帽子一旦带上就很难摘下来了,参考一下章子怡和李连杰。所以,杨幂极其公司的行为的确是一次巨大的失误。为什么说是失误呢?因为按照杨幂的发展来讲,50万对她来说只是一笔很小很小的数目,所以肯定不会存在舍不得钱的情况。她说会捐肯定是会捐的。但是,如何把这件事情统筹好,又涉及了太多人和利益集团。举个例子,中间商。杨幂和她的工作室肯定在承诺捐款后把事情交给中间商去做了,也以为万事大吉不需要操心了,可是没有想到中间人出了差错,这笔物资并没有落实。而杨幂呢?她对公益的太多肯定是,会做,要做,但并没有什么特殊感情。所以可能她也没有持续关注这件事情。或许要不是这次事情被捅出来,她都有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所以,杨幂本人可能也不是故意想要逃避这次捐款,只是的的确确情有可原,但她的黑子也实在太多,又被主流媒体点名批评,所以教训实在也是大了一点。

不过这也为娱乐圈的明星敲响了警钟,凡事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好。特别是公益这一块,不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希望,又赚了声誉,却不落实,白白浪费了他们的期待与愿望。

明星诈捐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了,捐款的时候夸下海口,博得大家的好印象,实际行动却迟迟没有兑现,被曝光后就百般借口为自己推脱。最著名的就是章子怡的“诈捐门”了。

最近,我们的大幂幂也陷入了“诈捐”事件的漩涡中。起因是杨幂2015年在拍《我是证人》时,承诺为盲人学校捐献100只盲杖和50台盲人打字机。但如今已过了两年多,这些物品都还未到位。于是,杨幂就成了典型的诈捐。

网友们对杨幂的这一行为很愤慨,也很失望,纷纷对杨幂的人品提出质疑。也有杨幂的粉丝跳出来维护偶像,替杨幂叫屈。

事件一出,杨幂工作室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解释到目前还未兑现承诺是因为不能直接捐献给学校,就让一个公益人李萌作为中间人完成捐献,直到爆出诈捐事件时,他们也才知道李萌并没有做到。

不得不说,杨幂工作室的公关能力超强,立马把这锅甩给了所谓的中间人。

我们不能确定杨幂最后是不是会如声明所说完成补捐,但杨幂在这一事件上确实背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要做公益就要用心去做,承诺的事就要努力去兑现。做公益做慈善不一定亲力亲为,但一定要跟进,落实到位。不要把工作太忙作为“公益事故”的官方借口。

我觉得这没什么啊。

本身捐款不是强制的,在没捐之前,捐款人是有权利反悔的,这没有什么啊,我们不能因为杨幂是明星就强制人家捐款啊。捐与不捐都是人家的自由,别人不应该指手画脚。

不过因为杨幂本身说了捐款了,同时介于这件事已经给杨幂造成了影响,我觉得只要消除不良影响就好了。比如说在央视挂一个星期的头条,澄清此事,证明杨幂根本没捐款,消除之前报道她捐款的不良影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