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假是否发放工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职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假,按照法律规定计划生育假是带薪假期,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假公司需要支付相应工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下计划生育假是否发放工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国家规定的产假及哺乳假:
1、单胎顺产者,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年7个月以产者,给产假45天。
4、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天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30分钟,亦可将几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增加30分种。
5、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产假期间应当支付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 < 2个月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 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我国政府暂时并未对计划生育手术假期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执行。
(一)例如《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自手术之日起,凭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3日;
2、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10日;
4、输卵管结扎的,休息30日;
5、符合再生育条件,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术的,休息14日;
6、施行皮下埋植术的,休息3 日;
7、怀孕2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15日;
8、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30日;
9、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休息45日。
(二)又例如《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十二天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3、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
4、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
5、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6、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
7、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
8、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
综上,按照规定不同的计划生育假公司都需要依法支付职工工资,支付多少按照不同类型生育假期来计算。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计划生育假是否发放工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面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