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怎么区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如下区分: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找法网提醒您,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2.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
在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受托事务
2.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3.交付财物和转移权利的义务。
4.赔偿委托人损失方面区分委托合同有偿或无偿两种情况:
(1)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经委托人同意的话可以转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受托人是信托业务的关系人之一,接受信托并按约定的信托条件,享受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