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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戒毒所戒毒要钱吗?

去戒毒所戒毒要钱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去戒毒所戒毒要钱吗?

《关于申请核定戒毒人员生活、治疗收费标准的函》(宁公函29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第170号令《强制戒毒办法》的规定,现将戒毒人员生活、治疗收费调整标准函复如下:

一、强制戒毒人员三个月每人收取生活费和治疗费3000元。

二、自愿戒毒收费标准由自愿戒毒人员与戒毒所相互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3个月4200元。

三、上述收费标准含伙食费、药物治疗费、被褥费、生活用品费、辅助药品材料费等。各项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厅制定,并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备案。

四、各戒毒所对所收费用要认真进行财务核算,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各戒毒所收取的生活、治疗费时,需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戒毒人员生活、治疗等费用,各级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剂使用或平衡预算。

扩展资料

戒毒人员在戒毒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戒毒人员确实无力交纳的,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强制戒毒所拟定预算计划,报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戒毒人员的生活费、治疗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商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并报公安部备案。

对戒毒人员或者其家属交纳的生活费、治疗费,强制戒毒所应当开具收据,单独立账,单独管理,伙食账目每月结算公布一次。严禁截留、挪用和以其他方式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