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资考试考几个科目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中学教资考试3门科目,分别是: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3门科目,分别是综合素质(301)、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3门科目,分别是综合素质(301)、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因考生报名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物理、化学等等)和初级中学学科、高级中学学科不同而科目内容不同。
报名中学教资的考生,需要根据报名学科而针对性的复习备考。
报名中学教资,需满足基本条件(具体以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教师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