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转了一间前门房。二手房东没有得到原来的房东的这个骗局,他用虚假的信息诱使我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除了下面的房子外:
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不得转让;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房屋不得转让;
4、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
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转让;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他房子均可以转让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业主与买方自愿签订的,有效。
是业主亲人代签的,业主知道后没表示反对的,也有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业主与买方双方当事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及是否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是业主亲人代签的,相对于善意的第三人,业主亲人属于表现代理人,第三人会认为这表现代理人是经业主授权的,所以业主知道后没表示反对的,合同也有效。
网络合同诈骗3000元以上可以立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签订三方买卖合同,房东如果违约,应该是可以拿回定金和违约金。尽管签订合同时,房屋的共有权人没有到场,但是既然男房东讲明得到共有人(其妻)的同意,那现在以妻子不同意作为反悔的理由,属于因为对方的过失或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了现在的局面,你有合同为据及中介公司做证人,完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解或诉讼的方式拿回定金和违约金。
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你尽量要拉住中介公司帮你征讨权益,毕竟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你没有认真审看合同生效的条件(共有人到场确认或签字),就贸然支付定金,也存在疏忽,有一定责任。
所以一定要让中介公司帮助你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