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静案件的具体内容,我想知道陶静具体的作案,及最后法院审判的依据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按实际情况,对于陶静的具体作案及最后法院的审判依据并没有详细的资料,无法作详细回答。
陶静,1971年出生,云南人,陶静被境外毒贩杨某的花言巧语的诱骗,答应帮助杨某运输毒品,在第一次带毒就被抓获,本来她只要供出杨某,自首立功,就有生的机会,可是她出于所谓的“义气”和“感情”,宁死不招供杨某等人,未获得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因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被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陶静于1991年10月28日被处以死刑,时年仅20岁,成为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以来年纪最小的女性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