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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写观舞记的作文,观鱼记或者观什么的类型作文,我给的分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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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粗看去,《雀之灵》也不过是拟人化的孔雀,但是,它同人们看惯了的傣族孔雀舞有着明显的不同。

《雀之灵》这个题目体现了创作者对作品内涵的高度要求。举手投足之间,看似孔雀“迎风挺立”、“跳跃旋转”、“展翅飞翔”,但它远远超过了形态模拟,而是舞者――“孔雀”的灵与肉的交融、呈现。

杨丽萍所独创的手臂酥软无骨般的颤动,在纤细、柔美中迸发出生命的激情。

惊艳,这就是我观看《雀之灵》之后的感受。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可以把舞蹈跳到这种境界。

在温婉的音乐当中,杨丽萍渐渐出现。她的长裙洁白胜雪,服顺地贴着。远远地,仿佛就是一只不食人间烟火的孔雀,高贵优雅的孔雀!

看,她动起来了,她舞起来了!她用柔嫩的腰肢,灵活的手指,轻盈的双脚,舞出神秘的境界。她的大眼,在向我们传递怎样的情感;她的嘴,一张一合,时而上扬时而下垂;她的发髻上的装饰,孤傲地站立着……炯炯有神的妙眼在眉目传情哪!红润小巧的嘴在讲述悠

远的故事哪!华丽高贵的发髻,在宣布美的神气哪!

我不得不说自己文笔粗糙,无法细致描绘出我所见到的高贵的美。

一只孔雀,在高视阔步。她时而侧身微颤,时而急速旋转,时而慢移轻挪,时而跳跃飞奔……

像一潭水,被石子一击,起了涟漪,一圈一圈荡漾开来。左手指尖柔韧的蠕动,一阵一阵传递给右手指尖。长指甲晶莹闪耀,美妙地悸动着。起先是轻微的小浪,然后加强,最后在那刻释放了。波动在柔美的动作中。她细碎的舞步,忽而如流水般疾速,忽而如流云般慢挪,忽而如雨点般轻快,忽而如击石般坚健。不管怎样的舞步,都给人以柔中带刚,刚中带柔的感觉。不禁点头示意。

瞧哪,长裙飞起来了!瑰丽的美呀!一只真正的孔雀!一幅画,忽然间描上了色,会觉得惊讶么?旋转,踩点,仰视,升华!所有的情感在交织中凝聚,在凝聚中膨胀,在膨胀中爆发!舞蹈的光芒笼罩了整个舞台。她似乎舞得更投入了。在翻飞中她选择了飞腾!

募地,音乐缓下来了,她的动作缓下来了。我们着急地注视着,她开屏阔步着。那份自信,出于对己的信任。她在踏步,她又加快了!她又再次把我们带进了幻虚幻实的境界。这里只有一只孔雀,却有无数个想成为孔雀的人!

亦真亦假,似实似虚。飞扬的活力在释放高傲的能量。忘怀的舞者在尽情欢跃!

渐渐地,慢了,缓了,顿了,停了。浓缩在光圈中,孔雀停止了华丽的舞蹈,静下来,立成了一尊高贵的雕像,却又真实地轻颤着……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俄国哲学家提吉舍夫则写道:“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就越壮观。”知识从哪来?就是从书籍中来获取,“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直牢记在我心中,因为它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极大的兴趣。

在古时候,人类的文明的进步发展都是先发明了文字,然后,人类把古往今来的事都记载了下来便有了书籍和记传。人们在这些书籍中寻找事记的成败原因,从而汲取到知识,使人类文明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我喜欢在休闲的时间拿一本书,沏一壶茶,静坐在台上,用心去品书,品茶,这是一种雅致的享受,也是令我向往的日子。

读书好似品茶,沁人心脾。那干瘪的叶子经过沸水的冲沏后,就如同被赋予生命一般,不停的翻腾,舒展,碧生生地,还原生命浓缩的绿色。浓香的茶,伴随浓浓的书香就这样源源不断地灌输我的身体和心灵,让我的生命充满生机。

在读书的时候,我会获得许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惊喜。知识,便是书赋予我最丰富的礼物。我可以用思想去承载这些知识,闭上眼睛去智慧的天堂邀游。我还可以与作者进行跨时空的交流,从庄周到王夫之,我一一叩问他们的心灵,我能读出朱自清的隽永,鲁迅的辛辣,钱钟书的淡泊,冰心的婉约,我还可以感悟到三国孔明戒子篇中:“才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这段话是说:必须学习才能得到本领,不学习就无法得到更多的知识和本领,没有志向就无法学好。我感悟到只是是多么的重要。我喜欢阅读,体味诗书,摘取知识与情感硕果的潇洒与恬静。

惟书有色,艳于西子;惟文有华,秀与百卉,读书的过程如同沐浴清泉出去我心头的负荷,如同立身清风,拂去我心头的尘埃,在有书陪伴的日子里,我的灵魂与书成为挚友。

或许将来我会远离故土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或许属于我的只是呼啸而过的风和装满理想的行囊,但我会让书这个给我知识,促上进的挚友永远陪伴着我!

读书苦与乐

苦,不是好滋味。人尝胆汁、黄连,其味即苦也。然而,偏就有卧薪尝胆者,明知味苦,定要尝之。何故?用以励志也。苦行、苦斗、苦恋、苦苦地折磨自已,坚忍、执著,心甘情愿、锲而不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苦,至此便成为一种镜界。为追求一种目的,达到一种镜界,虽苦犹乐,甘之如饴。苦之极,亦乐之极也。 读书之苦乐亦如此也。就本人自身而言我看过很多书,所以我也爱书,自然知道读书的苦与乐.

我喜欢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但是它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痛苦和烦恼。成天的1、2、3、A、B、C,把我的头脑都弄破了,生活好枯燥,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本来想好好地来个读书大战,结果苦苦等来的却都是些做也做不完的作业,时间全部被占用了,此刻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失去了自己的蓝天,此刻读书成了让我牵心痛苦的事情。

再者说到读书的苦,关于我的光荣事迹不得不说。我小学的时候,父母允许我去看各种健康有益的书,我毫不犹豫地开始了我的读书经历.上初中了,学习压力加大,学习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所以读书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珍惜读书的时间。我把课余不用复习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很快我完成了自己指定的读书目标。这个时候我喜欢的作家蔡骏又出了他的另外一本书《旋转门》,这本书从开头就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止不住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平时又没有时间去看啊!于是我靠着我还不算太笨的头脑,想了一个方法,自己买了一只手电筒,到了晚上拉灯睡觉的时候我便偷偷拿出了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来,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起来,还不时地轻轻地探出头来,打望周围是不是有人来了。半个小时过去,我已经热得满头大汗,哎只好半途而废了。最后落个又没看好又累得满头大汗的地步。

那么读书就没有快乐了吗?非也!读书给我的快乐远远超过了苦, 书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对经过人生的沉思后精心筛滤过的自我陈述,所以经常的读书是一种走捷径的完成思想成熟的方式。 当我阅读时,我抛开一切的烦恼,悄然的被作者带入到一个全新的文化境界里自由漫步。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好像在与一位长者展开了平静深远的交谈,驰骋古今、横跨时空与地域。长者充满智慧且言语坦诚,他的思想会慢慢溶入到我的心灵深处,字字扣击着我那曾经幼稚的灵魂。我对世界万物的着眼角度开始发生变化,我学会用心去体会人生的真正含义,能够快乐积极的对待生活,学会欣赏美并去创造美。 一生不爱读书的人就像是一个个囚徒,他们囚禁在自我和无知的牢笼里,他们会经常的抱怨:“生活淡而无味,工作周而复始。”他们一定无法感到快乐,因为他们把自己套在一成不变的生活程序里,更多的关注于利益和得失,不仅对于外界的精彩无知无觉,而且忽视了生活中的点滴快乐,这种损失是非常可怕的。古人曾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这就是真实的写照吧。

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毕定不致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在读书的道路上要去不断地寻找快乐,必然会遇到很多的苦,但是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真正体会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读书

灯,灯光依旧亮着,不能熄灭。几只小虫围绕着灯光。对于那些小虫来说,一切发出耀眼光芒的东西都是它们的理想乐园,也是它们的神明。简单的崇拜,以致奋不顾身。如果可以我倒很想做一只小小的飞虫,每个夜间飞向最吸引我的某个光源。在那里玩乐,在哪里祈祷,在那里奔向另一个世界。

从遥远的梦幻回到现实,摆在我面前的还是堆积如山的资料与星罗满布的习题。熬过今夜,就能从书中逃回到这个世界。在书海里漫游,达到幻灭的程度,才能从书中抽出思绪,让呆滞的大脑休息片刻。

我,我不明白。在现在这个年代,怎么还能说只要读好书,就会发财。这种想法让我感觉好呆。难道只要读好了书,就一定能发财吗?那全世界的人都会去读书的,我相信。

爱我的爸爸,疼我的妈妈,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对我好。我说了那么多,你们都明白了吗?我不是要反抗什么,只是要你们看,我不满的地方。别只是以自我为中心展开思想,你们认为的一切都是对的吗?你们所想到的都是最好的吗?别再互相争吵,似乎和文革那会一样,谁没有心机,就会被铲。难道不觉得累吗?我觉得好累、好累……

我读,我会读书,会读好书,但那不是被逼出来的,那样会让我感觉想吐,好想哭。我怕,怕什么,怕老是背书,怕别人说我好白痴。你,你们,只会说“你要第一,没第一也要上班里前十名。制定好计划,编排好剧本,我成为里面的主角儿。我想告诉你,我就快要发羊颠疯。

不是每个人都会读书,读书不厉害也不一定就会输,我并不是想要说我会读书不在乎。我只希望你们能够清楚,我不是你们的玩偶,请别为我编织自己的人生

OK

书,是一个古老而有现代化的名词。书,可以使人变的聪明。书,是医治无知的可口良药。书,是折射社会的一面镜子。书,同时也是作者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书,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在这层层的台阶上,流下了自己的脚印。而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老舍先生所著的《骆驼祥子》一书了。

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人,他忠厚老实、身体健壮、精神坚韧,仿佛就是来自沙漠的骆驼一般书,是一个古老而有现代化的名词。书,可以使人变的聪明。书,是医治无知的可口良药。书,是折射社会的一面镜子。书,同时也是作者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书,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在这层层的台阶上,流下了自己的脚印。而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老舍先生所著的《骆驼祥子》一书了。

祥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人,他忠厚老实、身体健壮、精神坚韧,仿佛就是来自沙漠的骆驼一般,来到北平(北京)后,他就像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一样,选择了一个普通的职业——拉洋车。虽然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职业了,但也是十分艰辛的,祥子起先买不起车,便租了一辆破车去练一练腿脚,第一天没有拉着什么钱,第二天生意不错,但是却把脚脖子跑的像瓠子似的,脚脖子过了几天便全好了,可是祥子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车厂主刘四,一直打着祥子赚来的钱的主意,几天问祥子要一次车费,每一次都要了很多钱。祥子见如此,便计划着去买上一辆黄包车,于是他风里来雨里去,从饭里省茶里省,攒了三年,好不容易买来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却在不久之后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便被孙侦探敲诈走了。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虎妞用自己的钱给祥子买来的,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是毕竟不用再去车厂租车了。可是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只好又把车子卖掉去安葬虎妞。经历了这三起三落,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到小说的结尾,祥子已经变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