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与公司相关的朋友圈”应该成为被辞退的理由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如果说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发与公司相关的朋友圈属于工作内容,不遵守要被辞退的话,这可以成为被辞退的理由。当然,发朋友圈的内容必须合理且真实,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如果说没有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签订此条款的话,不发与公司相关的朋友圈就不应该成为员工被辞退的理由。这是用人单位荒谬的借口,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再者说,QQ空间、微信朋友圈属于我们的个人空间,老板也不应该控制这个范围。虽然说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会做一些工作范围之外的事情,但是这也应该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