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发证部门是哪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发证部门是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国税局。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1、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2、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3、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4、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扩展资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先从网上申报,然后从网上打印一式五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二个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上年度的技术性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
四个部门盖章,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地税。最后是在科技局领证。
签发证书的四个部门: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局、科技厅(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14日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2008年7月8日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过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严格程序才可以,看看章就知道了,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国税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发证部门是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国税局。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