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具备哪些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从事乳制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质量 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1) 符合国家奶业产业政策;(2) 厂房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 有与所生产的乳制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包 装和检测设备;(4)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5) 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废气、垃圾等污染物的处 理设施;(6) 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质量监督部门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应当征求所在地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乳 制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