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规定有哪些说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的 劳动法 律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 签订劳动合同 时,应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履行。一旦相关的劳动者出现相关的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这类劳动者对相关的培训费用进行相应的赔偿,来拟补用人单位的的损失。 一、 劳动合同违约金 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 》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 违约金 。其中,根据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想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第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 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支付的条件 由于在 劳动合同 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比如员工迟到一次,企业偶尔延迟发薪,如果每一种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都是支付违约金的话,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实践中,违约金的支付条件一般限定在提前 解除劳动合同 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范围内。 由于后一种情形地区差别不是很大,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前一种情形,即 劳动合同期限 未到,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也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无其他法定的情形出现,一方当事人却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以及如何支付。 《 北京 市劳动合同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显失公平的情况,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还有《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都对违约金作了类似的规定。 但是,2002年5月1日起实行的《市劳动合同条例》,率先对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作了特别规定。立法者认为,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有本质的区别,劳动合同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是为了确立 劳动关系 ,其根本目的是获取生活必需品。要求劳动者承担 违约责任 会造成劳动者经济负担的加重,甚至造成白白付出劳动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用人单位滥设违约金,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还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为此,《条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 购房 的劳动者。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作了类似的规定。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如出现相关的服务期的违约或是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的行为,对相关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违约行为的。我国对这类劳动者的违约行为,因赔偿相应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拟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