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电梯的一些资料收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名称由来
对于消防电梯,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称谓不统一2012年实施的GB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在第 3.2条定义为“消防电梯”,2015年实施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7.3 节也使用“消防电梯”这个词。而另一种称谓则出现在 TSG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 电梯》, 这里使用的是“ 消防员电梯”,同样的称谓出现在 2016年实施的TSG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在附录 A《型式试验产品目录》中名称为“消防员电梯”。仔细研读上述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可以知道,“消防电梯”和“消防员电梯”本质上是同一种电梯,均应按照GB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安装和检验。
二、相关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26465-2011消防电梯安全规范
TSG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三、消防电梯的作用及使用方法
消防电梯是消防人员在火灾或者紧急事故发生时进行救援所使用的重要通道 ,这个通道对于保障建筑中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然而,有些单位为了节省资金 ,在工程设计中用客梯代替消防电梯。有的甚至不具备相关 资质 ,在建筑设计中没有合理考虑消防电梯的设计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电梯将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当高层建筑火灾发生时 ,普通电梯会受断电、高温和烟气等因素而停止使用 ,楼梯则成为垂直交通的主要疏散设施 。消防电梯既可 以帮助消防队员节省体力、避免与疏散人流对撞以便尽快抵达火灾现场 ,又可以及时运送消防队员扑救火灾时所需的各种器材。
消防电梯的使用方法是消防队员在到达首层的消防电梯前室 ( 或合用前室 ) 后,首先应当用随身携带的手斧或者是其他的硬物将保护消防电梯按钮的玻璃片打碎,然后将消防电梯按钮放在接通位置上。由于生产厂家不一样,所以按钮的外观也不一样,有的单单只是在按钮的一端涂有一个小“红圆点”,在操作的时候将带有“红圆点”的一端压下去就可以了;有的设置了有两个操作按钮,一个是黑色,上面有英文“OFF",另一个则是红色,上面标有英文“ON",在操作过程将标有“ON" 的红色按钮压下就能够进入消防状态。当电梯进入到消防状态之后,如果电梯在运行的过程中,就可以自动降到首层站,并切自动打开电梯门,如果电梯本来就已经停在首层,那么就可以自动打开。消防队员在进入到消防电梯轿厢之后,应当用手将关门按钮紧按一直到电梯门关闭,等到电梯启动之后,就可以松手,而如果在关门的过程中将手松开,门就会自动打开,电梯就不能够启动。但是也会有一些情况,单单紧按关门按钮是不行的,所以需要在紧按关门按钮的同时,用另外一只手按下需要达到的楼层按钮,一直到电梯启动之后才能松手。
四、存在问题
1、张冠李戴
消防电梯是消防人员在火灾或者紧急事故发生时进行救援所使用的重要通道,这个通道对于保障 建筑中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有些单位为了节省资金,在工程设计中用客梯代替消防电梯。有的甚至不具备相关资质 ,在建筑设计中没有合理考虑消防电梯的设计。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电梯将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高层建筑火灾发生时 ,普通电梯会受断电、高温和烟气等因素而停止使用 ,楼梯则成为垂直交通的主要疏散设施 。消防电梯既可以帮助消防队员节省体力、避免与疏散人流对撞以便尽快抵达火灾现场,又可以及时运送消防队员扑救火灾时所需的各种器材。
2、混淆概念
现有的现状是,许多电梯从业人员也一直对“消防电梯”、“消防员电梯”争论不休,大部分用户更是让“消防电梯”、“消防员电梯”、“消防功能电梯”等名称搞得云山雾罩,某些无良电梯制造商、供应商、开发商正是利用这一市场模糊概念,大打所谓“擦边球”,在消防电梯制造、安装、使用时偷换概念、模糊标准、偷工减料,甚至将仅带消防功能的乘客电梯当成“消防电梯”进行销售、使用。这种仅带消防功能的电梯,在发生火灾时只能迫降运行到基站(一般设在一楼),这与“消防电梯”的防火、救援功能有着本质的不同。事实上,几乎所有电梯制造厂家生产的乘客电梯都具备这种“消防迫降”功能。因此,混淆“消防电梯”与“消防功能”的概念,将两者混为一谈,甚至将“消防功能电梯”当作“消防电梯”来销售、使用,性质恶劣、危害严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相关单位、人员也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消防电梯兼做客梯时存在的消防设计问题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0456—2011)第 5.2.2条规定:消防 电梯应服务于建筑物的每一楼层。按规范要求,消防 电梯应到达建筑的每个楼层 。但实际工程 中,则存在这样的问题 。如在商住楼 中,要求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完全分隔 。若消防 电梯兼做客梯使用 “到达建筑的每个楼层 ”,则既停靠于商业部分又停靠于住宅部分 ,则与商与住应完全分隔相违背 。另外 ,兼作客梯的消防电梯在使用中,前室的防火门经常有业主为使用方便或者为了电梯前室的外观需要,将前室的防火门取消、破坏或用普通门代替 。从而不能起到挡烟的作用,造成消防电梯在火灾时不能正常使用 。
4、消防电梯数量设置不规范
规范在消防电梯数量规定中,在住宅消防电梯数量计算中存在问题。例如,一栋17层单元式住宅楼,由4个单元组成,每层建筑面积为2300 m2,按《高规》的规定,应设置2台条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应设置在哪个单元呢?选择其中两个单元设置消防电梯,当其它单元超过12层的单元发生火灾时,消防员无法通过攀登楼梯顺利到达着火层开展火灾扑救工作;目前由于大部分住宅买卖中,将屋面送给顶层单元用户使用。对屋面进行分隔和装修,使消防员无法通过设置的消防电梯通过屋面到达着火单元。
5、消防电梯未设置防水设施
一般来讲,消防电梯井底都设置有排水设施。但是,每层消防电梯前室内没有设置相应的防止水流人消防电梯井的设施。前室内设置有便于消防员取用的室内消火栓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而且起火层在灭火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水自动流人消防电梯井道,同时还会伴有水蒸气进入,这样就容易造成消防电梯的部分零件因接触水而造成故障,影响消防电梯的正常使用。
6、消防电梯控制方式尚未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
消防电梯的控制方式未制定国家统一的标准。现实中,有的消防电梯设置消防启动按钮,有的设置通过专用配套钥匙的开启消防电梯功能。按照设置功能作用,消防专用按钮启动后,轿厢应立即自动追降到首层门打开,内部按钮可供消防人员使用,外部楼层按钮自动失效;但有时同样消防电梯专用按钮启动后,消防电
梯仍然可以像普通电梯一样正常使用,轿厢不迫降到首层,无法起到消防电梯的使用要求。
7、 电梯井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独自设置
当前,一般情况下消防电梯的机房都设在建筑顶部,然而在部分高层建筑当中其消防电梯与客梯使用的是同一个电梯机房,消防电梯与客梯相互之间没有做好有效的防火分隔。有的是在电梯井壁上开设风管、电缆等穿墙孔洞,却没有进行有效的防火封堵,如果发生火灾,消防电梯设备容易受到高温作用的影响,从而导致电梯瘫痪,对电梯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
8、消防电梯运行的电源不可靠
在建筑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些消防电梯在设置过程中没有注意到应急电源的设置,或者是不能在最末端实现双电源切换,在火灾发生时一旦将非消防电源切断或上一级配电箱出现故障问题,消防电梯就会由于没有备用动力而不能够正常使用。
9、消防电梯的轿厢内未设置与消控中心之间进行通讯的对讲电话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6.3.3.10 条规定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由于一些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梯日常也作为普通客梯或者货梯使用,为便于日常管理,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将消防电梯的专用电话接至监控室或者保安室,而不是接到消控中心,这就造成火灾时消防员要在电梯内与消防控制室进行紧急
联络,却无法执行,从而影响灭火和救援工作的开展。
五、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1、建筑方面
1.1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电梯井四侧墙体的燃烧性能及耐火等级为:一级或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为不燃性 2.0h 耐火极限。目前,消防电梯井道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井道留存很多孔洞,给防火带来安全隐患,需提醒施工单位务必采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消防电梯是电梯轿厢通过动力在电梯井内上下来回运动的,因此,系统应有较高的防火要求。梯井应独立设置,与其他竖向管井分开单独设置,不得将其他用途的电缆敷设在电梯井内,也不应在井壁开设孔洞。电梯井的耐火能力必须保证消防电梯在任何火灾情况下都能坚持工作,电梯井井壁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2.5—3 h。
1.2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7.3.6 条规定: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这一点,建设方往往容易忽视。我们做土建勘察时,应核对建设方建筑设计蓝图,确认建筑耐火等级,以及机房墙体是否满足要求,同时,查阅防火门的合格证,确认是否采用甲级防火门。另外,“消防电梯”机房除门、窗、安装用穿管孔洞外,不应有其它开孔。若有,则应使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1.3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7.3.5 条规定:电梯应设置前室,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0m 2 。当设置剪刀楼梯时,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与消防员电梯合用时,其面积不应小于 12.0m 2 ,且短边不应小于 2.4m。而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员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10.0m 2 ,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6m 2 。
1.4 《高规》第 9.1.2中规定 :消防电梯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根据此项规范要求 :不论在一类 高层或二类高层建筑中,火灾发生时,都必须保证能够自动切换到消防电源上 。线路应采用消防电源的要求敷设方式,以确保万一灾情发生能够有效的消防设施提供使用。然而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很多二类高层并没有按规定敷设双电源。消防线路应严格按照消防电源的规范要求来敷设,以确保当火灾发生时的安全使用。并且,也要保证消防电
梯的配电线路的防火设计应与其需求相适应 。例如 ,在消防电梯配电线路中,应垂直敷设的应当设在电气竖井内,为消防设备而配置的 电线线路应采用绝缘层和护套为不延燃的电缆,并设置更为合理的消防电梯电缆的敷设方式。消防电梯电缆可从井道直接从下部配 电间接入电梯机房,通过这些防护措施来减少火灾对电缆的威胁 。
1.5 在火灾扑救时,有效的挡水设施不致使水流成河造成消防电梯不能使用。在消防设施敷设中应强调消防电梯前室内,以及在电梯口至门口一定要设置有下水坡道 ,并应在电梯口增设排水管槽 。通过这些措施 ,水流可通过电梯井道内的专用排水管道进入集水坑,可以有效的阻止水流进入消防电梯 。
2、电梯方面
2.1 消防电梯的材料要求
为保证消防人员的安全,要求消防电梯的构造、内部装修均为不燃材料,电梯门的防火极限不低于 0.9h,轿厢载重量最低不应小于 800 kg,即可以承载8—10 名消防队员的重量,其净面积不应小于 1.4×1.4m 2。
2.2 设置专用对讲电话
六、普通电梯火灾时不能作为垂直疏散工具
普通电梯不具备消防安全的条件,火灾时不能作为垂直疏散工具使用,其主要原因如下:
1. 电源无保障。
因为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必须切断一切正常工作电源,启用应急电源。
2. 产生烟囱效应。
因为电梯运行中,电梯竖井就失去了防烟作用,而成为拔烟拔火的垂直通道,既助长烟火扩散蔓延,又威胁人的生命安全。
3. 疏散能力有限。
发生火灾时,电梯一次只能载运十几个人,其余人还要等候,这样会延误疏散时机。
4. 如果电梯发生机电故障(或停电),疏散人员就会被困在电梯轿箱之内而无法脱险。
参考文献:
1丁欣 《消防电梯设计安装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2陈桂生、彭发鸣《浅谈“消防电梯”的市场误区及工程实践中的几点体会》
3胡周奇《关于高层住宅消防电梯设置与改进》
4刘计卫《浅析高层建筑消防电梯设计的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