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广西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度广西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31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82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6日至1995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至1995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6日至1995年3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日至1995年3月6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与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一)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二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三)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五)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3年继续安排招录计划的10%(人民警察计划除外)定向招录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报考学历条件放宽为中专(高中)的职位或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限制为市(县)职位的人员,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非公安专业的人员,体能测评须达标。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3年3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六)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七)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3年3月5日起,可以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gx.lss.gov.cn)、广西公务员局网(www.gxgwyj.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政府网(www.gxzf.gov.cn)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为方便报考,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可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每天17:3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6日8:00至3月13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6日8:00至3月15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录机关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3年3月6日8:00—3月13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录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录机关通知后,可于2013年3月19日8:00—3月20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13年3月19日8:00—3月20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须说明原因。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43元/科,共96元)。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6日8:00—3月16日24: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4月12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考试地点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广西人事考试院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需参加专业笔试的,还应打印《专业笔试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广西人事考试院联系。
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7日8:00—4月14日12: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公务员的重要凭证,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