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高新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我县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外溢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防疫健康服务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省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重点人员防疫健康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肺炎机制发【2021】78号)等文件要求,充分落实社区(村)网格化管理综合防控措施,做到宣教、排查、管控、督导、关爱“五个到位”,守牢疫情防控防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乡镇(街道)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人员排查、居家管理、关爱服务、防疫准备、健康宣教、环境整治等网格化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和健康监测。
二、严格重点人员排查与管理
(一)人员排查
各乡镇(街道)防控指挥部要安排至少2名防疫信息员,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全面开展大数据下发和网格摸排人员管理,重点做好从事进口冷链产品相关工作人员、节假日期间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入境人员、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等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二)重点人员管控模式
1、对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显示红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开展居家健康监测7天,于第2、7天到辖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2、对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或潜在密切接触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显示黄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显示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7天由辖区乡镇卫生院上门各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4、对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显示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天由辖区乡镇卫生院上门各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5、对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显示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天由辖区乡镇卫生院上门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6、境外偷渡返乡人员,集中隔离21天,第1、4、7、10、14、17、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开展居家健康监测7天,于第2、7天由辖区乡镇卫生院上门各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7、境外隔返人员,集中隔离7天,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开展居家健康监测7天,于第2、7天由辖区乡镇卫生院上门各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8、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期间每日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开展居家健康监测7天,于第2、7天到辖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9、次密接,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结果阴性,次密接7天核酸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如密接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则按密接管理。
(三)重点人员管控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足不出户”、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限制出行”,排查出可疑对象或发生疫情后,落实社区管控措施,配合专业部门做好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环境采样检测以及终末消毒等工作,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服务、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坚持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并加强健康监测和宣教指导。
2、密接、次密集中隔离时间自末次接触开始计算隔离时间,其他重点人员自入新之日开始算管控时间,超过管控期限者需完成3天2检。发现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应当于1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对采取居家隔离管控方式的密接、次密、红码等特殊人员,其管控时间、核酸检测频次与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一致。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限制出行。原则上不得外出,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不进入影剧院 、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禁止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外出时,如领取生活物资、快递或参加非聚集性活动,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向网格员报备。
4、以上各类人员凡居家监测期间的采样由乡镇指挥部确定和通知,由辖区乡镇卫生院负责采样,核酸检测结果由县疾控中心在相关工作群内反馈给相应乡镇卫生院。乡镇指挥部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在管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向采样机构查询核酸检测结果)、管控措施,并在新冠防控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信息。居家监测人员在管控期间无异常,完成相应核酸检测次数人员,由各乡镇指挥部汇总需解除在管人员名单,报县疾控中心和县防控指挥部确认同意后,由县疾控中心于第二天上午下发解除在管名单。上述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如有变动将按新要求执行。
三、加大关爱服务
做好居家监测人员的管理服务,积极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由乡镇(街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重点加强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的关心、关爱,做好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做好防疫准备
以社区(村)为单位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基础性防疫物资储备。同时立足冬春季防疫特点,备足棉服等防疫物资,鼓励村民家庭储备适量防疫物品。乡镇(街道)要指导社区(村),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乡镇指挥部要对所有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发放一支体温计、一包口罩、一个表格、一支笔、一套宣传册“五个一”工具包,加强防控政策、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大力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引导居(村)民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减少人群聚集。
六、严肃工作纪律
乡镇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各乡镇(街道)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要认真履职履责,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随时开展明察暗访,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新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30日
编 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