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地位到底有什么作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要谈市场经济地位的作用,当然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市场经济,不然越说你越糊涂;要谈市场经济,那就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市场,不然越说你依旧会越糊涂。
什么是市场呢?你就想想你曾经见过的一个农贸市场吧,有商品,有价格,有生产者,有运输者,有销售者,有消费者,有管理者,有人赚钱有人亏钱,有信用也有欺诈。等等这一切就组成了市场,也就是说市场是买卖双方交易的场所。而现代经济学也赋予了市场新的意义,那就是:市场是一切交易行为的总和。
知道了市场,那么市场经济就是说市场上所有这些生产啊供给啊价格啊消费啊都是由经济规律作用下市场的自发调解行为决定的,没有人为的干扰,尤其是政府的干扰。和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就是计划经济,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价格多少都由政府强制规定,经济固化没有活力。
那么市场经济的好处在哪儿呢?这个就多了去了,我们就单说其中一个方面,那就是关于贸易,因为最近美国总统特朗普不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我想这个问题被问起也是和这个有关系吧。我们和另外一个国家贸易的时候,是一个很纠结的过程,因为卖的一方想赚钱,买的一方害怕对方的东西物美价廉对自己造成伤害。
伤害在哪儿呢?如果我们卖的东西很便宜的话,那么对方国家的人就都买我们的进口货,他们本国相关的行业迟早因为卖不出东西而破产倒闭工人失业,这对于他们政府而言是个麻烦,只要他们国家某个行业有就业者,这个行业就面临着这方面的担忧,所以对于进口到他们国家的商品要征收一定的关税,从而让进口的同类商品不要比国产的便宜。
中美都是加入了WTO的国家,根据规矩如果双方都是市场经济国家的话,那么彼此之间的东西应该是零关税交易的,可是因为成本和其它原因同类商品我们卖得就是比他们便宜,东西一进去必然导致美国同类行业受到冲击,所以美国总统特朗普只能不承认我们是市场经济,从而给我们东西收关税了。
所以你要问市场经济的好处,那就是在国际贸易的时候,东西便宜的那家能多赚钱,出口量大从而国内就业增加经济繁荣。
那么我国到底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呢?这个可以写一篇几千字的文章来讨论了。简单说呢,按照西方的标准我们肯定不是,但我们自己认为自己是市场经济,只是前面有个前缀,那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学家预测不准股市,预测不准金融危机,那要他们干嘛?唉,其实不然。经济学家提出的理论可以指导经济实践、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节约社会资源,从这个角度上,再没有什么比论证市场经济有效性更有意义的事了。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之争,是20世纪最深刻、牵扯人数最多的经济实践,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实践证明,所有主张计划经济的国家无一例外的陷入经济短缺,长期的竞争结果也验证了这一事实:20世纪90年代时,经过二战后40年的发展,市场经济美国的综合国力已经远远超过了计划经济苏联,苏联以经济危机为导火索,演变为整个东欧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
而事实上,经济学家早已在理论上证明了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运用严格的假设和复杂的数学推导,在理论上经济学家宣判了计划经济的死刑。这一成果也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并成为中国市场经济转型、价格双轨制改革的重要理论依据,直接催生了中国的市场经济。
非市场竞争是经济掠夺的形式。比如中国的光伏产品,这个产品的生产企业是国企央企,他们以极低的利率获得融资,以极低的成本获得原材料,政府又在税收上大放绿灯,其结果就是产品价格远远低于国际上其他企业。如果这些产品出口,势必会极大损伤出口国的民族产业,长期看来就是经济依赖和经济掠夺。所以各国对此都深恶痛绝。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刘德伟认为,市场经济地位是国际贸易领域的常用概念,也是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发起反倾销调查的重要依据。
所谓市场经济地位,指一国企业的产品价格是由其生产价值决定的,而生产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并不受到来自于市场以外尤其是政府的干扰,它能够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口国同类产品企业在竞争上的公平。
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生产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国的原始数据。
例如:我国生产一台洗衣机的价格是100美元,出口到美国的价格是150美元;韩国生产一台洗衣机的成本是160美元,出口到美国的价格是180美元;美国成产一台洗衣机的成本是170美元,在美国销售的价格是200美元。此时,美国为了保护本国洗衣机行业,加之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就会认定中国生产成本不是市场化的结果,而找一个第三国(韩国成本160美元)作为替代标准,这样中国出口价格低于韩国的成本价格,就会认定中国洗衣机企业以低于成本价出口获,从而对中国企业发起发倾销调查,进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规定,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在对华反倾销调查确定价格可比性时,可以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而是使用“替代国”的计算方法。该条款2016年12月11日到期,条款到期后各世贸组织成员国应停止使用“替代国”做法。但欧盟和美国等作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和对华贸易救济调查主要发起方并未如期履约,仍然对中国企业使用“替代国”做法,广大中国行业企业深受其害。
先讲个小故事,中国卖给美国衬衫,一件20美元,美国老百姓惊呼,太便宜了,质量也不错。
后来,美国政府对每件衬衫征收100%的进口关税,衬衫价格变成了40美元,美国老百姓倒霉了,政府却很高兴。
再后来,美国老百姓觉得价格贵就不买中国衬衫了,中国广州生产衬衫的工厂倒闭了,工人下岗了。
中国质询美国,为什么对中国的衬衫征收100%的关税?美国商务部说:「你们在倾销,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给我们卖衬衫。」
中国不服,把美国告上了WTO,中国觉得一件衬衫卖20美元很正常,而且还能赚钱,美国觉得卖20美元太低了,中国故意卖的便宜。
双方争得不可开交,一方说贵,一方说太便宜。于是找了一个「第三方价格标杆」,以法国生产一件衬衫的价格衡量中国衬衫的价格。
美国花了很长时间,调查了法国生产衬衫的企业,后来发现,没有一个企业能以20美元的成本生产衬衫。
后来的结果可想而知,中国衬衫的价格就是太低了,美国说的对,征税也是合理的,中国制造衬衫的企业活该倒闭。
虽然卖衬衫的案子输了,但中国一直想不通,明明是中国广州生产的衬衫,而且成本确实低于20美元,为什么非要用法国衬衫的价格衡量中国衬衫的价格。
再后来,美国说,因为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于是,中国这些年来一直要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生气的是,来来回回好几年,现在美国还是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现在全世界有200多个国家,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体大概有80多个,大部分国家还不承认,这些国家就包括美国、日本、以及欧洲一些发达国家。
他们为什么不承认,还要从16年前说起。
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在《议定书》中不得已接受了「三大不利条款」。其中之一是入世15年内(到2016年12月10日)不具备市场经济地位。
这个「地位」的重要性在于,当「有地位国」对「没地位国」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诉讼时,判断出口价格是否过低的标准,不是没地位国的国内实际价格,而是另一个「有地位的替代国」的价格数据。
放到上文中提到的衬衫的例子,中国是「没地位国」,美国是「有地位国」,法国就是「有地位的替代国」,这个国家的选择有一定的随意性。
举例来说,上世纪90年代,欧盟对中国开展彩电反倾销调查,居然丧心病狂地以新加坡作为替代国来计算中国彩电的生产成本。
当时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可是中国的20倍,算下来中国当然在低价倾销。如果中国有了市场经济地位,基本就可以参考国内价格,被扣「倾销」的帽子就没那么容易了。
中欧之间的争论主要在于:入世协议15款第2条不再适用的排除性前提条件是否包含第1条。甚至2013年前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都公开承认2016年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是对于“是否授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是一个伪命题。正确的说法应该是“2016年底,欧盟是否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待遇,是否终止使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反倾销基础价格”
欧盟过去针对中国企业(不是中国)设置了五条标准,曾经评估中国满足其中的两条。但是这一标准充满对中国的特殊对待。我方完全没有必要对此进行回应。
对于15年前为了一定程度上倒逼国内产业改革调整并且顾全大局而签订的入世协定条款,无法进行各方均能接受的解读。只有WTO的权威判决才能服众。
欧盟层面需要对此进行提案(按照入世协议要求将中国企业从非市场经济地位篮子中移出或修订反倾销立法的决议草案)。鉴于5月欧洲议会提出的三种相互矛盾的政策要求(稳定盟内产业利益和就业,遵守WTO规则和维护中欧经贸关系大局),委员会的决策难度非常艰巨。
成员国层面,欧盟国家的立场也是分化的。一些国家一直支持将中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如瑞典、丹麦、荷兰、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另一些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奥地利和西班牙就比较反对。德国一直比较中立,但近期有转为消极的趋势。
MES是一个政治性问题,欧盟内部主动进行相关决策的能力和可能都不足。但是和它相关的反倾销价格计算中的替代国方法是技术性问题,学界和智库普遍认为欧盟必须要修订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