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笛吓到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前不久,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鸣笛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
程师傅驾驶出租车行驶时,看见道路前方四五米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挡住了去路,程师傅习惯性地鸣笛催促。
这辆电动三轮车是当地居民鲍某驾驶的,车上还载着胡某等5人。“他鸣笛让我受到了惊吓。”鲍某称,当时自己被吓了一跳,他一边回头看,一边避让程师傅,结果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胡某受了伤。
事故发生后,程师傅也参与了施救,但胡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作出判决,综合事故的发生原因、事故双方的过错,确定被告程师傅对胡某之死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机动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保险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偿,合计共178571.49元。(所以这笛还是不能随便鸣的~)
在一些小区内道路或者是道路较窄的老城区,经常会出现行人、非机动车与汽车混行的情况,这一般是道路设计的问题,无法在有限的空间划出各自的道路,大家只能混行,这种情况通常行人、非机动车都会自觉避让汽车,所以此时“哔哔”并没有必要性,狂按喇叭会惊吓到路人,甚至让大家产生反感,相信大家走路时也没少骂过这样的车“sha bi”,所以这种情况尽量不要按喇叭。当然,有时候行人可能没有察觉到后方有车辆驶来,为了提醒他避让,可以短按喇叭一下,有了“滴”的一声后,绝大多数人就会避让。很多人开着车就觉得自己是最大最牛逼的,根本不考虑喇叭声可能造成的噪音污染,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驶进小区都要一路按着喇叭,锁车以后还有喇叭自动提示音,要知道常规喇叭声是有80-90分贝的,这对于小区住户来说就是一种侵扰,这种只为自己爽,而完全不考虑他人的做法不可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规定,在超车、急弯、坡顶等情况时应该鸣喇叭,保证行驶安全。
另外,遇到乱穿马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当然也应该及时按喇叭警示对方,同时要降低车速,避免发生碰撞。
最后,再总结下“哔哔”准则:能不按喇叭就尽量别按,能按一下起作用的不要按几下,连续按几下都解决不了的问题,那肯定就是不需要“哔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