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等5家市级医疗机构为"上海市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的通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市卫生局关于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等5家市级医疗机构为"上海市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为构建覆盖全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2007年上海市卫生局便民利民实事项目,将在本市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通过向全市招募后,本市有9家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组织专家对医院现场评审和打擂台形式进行综合评分,并经上海市卫生局2007年第16次局务会决定,同意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本市首批“上海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以下称中心),承担全市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现对“中心”和各区(县)开展危重孕产妇会诊和抢救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心”所在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中心”的领导和管理。
各“中心”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招募2007年市卫生局便民利民实事项目“建立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的通知》(沪卫疾控4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配备好医疗护理力量和抢救的设施设备,建立好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捷的会诊抢救综合专业队伍,完善会诊抢救绿色通道,使危重孕产妇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治。
二、各区县要建立区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机制和抢救绿色通道。
成立由妇产科、心内科、麻醉科、血液科、外科、重症监护室等专家参加的会诊、抢救小组,承担转院前或不符合转院指征的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确保不发生因抢救不到位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
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
要按照我局下发的《上海市产科质量管理工作要求》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凡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各相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到位,完善各项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抢救成功率。
四、建立全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工作网络。
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主动与挂钩的“中心”建立必要的网络沟通工作机制(具体对口分工见附件)。
各“中心”应与对口的各区县辖区内助产医疗机构形成会诊、收治抢救网络,确保对口挂钩单位区域内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与抢救绿色通道畅通,不发生会诊难、转院难的现象,努力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附件:上海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对口区县分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上海市危重孕产妇
会诊抢救中心对口区县分工如下:
(一)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负责:
浦东新区、南汇区、黄浦区、卢湾区、嘉定区
(二)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负责:
杨浦区、普陀区、宝山区、闸北区、崇明县
(三)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
虹口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
(四)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
徐汇区、静安区、奉贤区、长宁区、闵行区
(五)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负责:
全市孕产妇合并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