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翻译全文其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狼三则》其三翻译:有一个屠户在担子里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两只狼,紧随着他走了很远。屠户感到很恐慌,便扔了一个骨头投给狼。一只狼看到了骨头便停止向前,而另一只狼依旧死死跟着他。屠户便把另外一根骨头投给它,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这时骨头已经没有了,那两只狼便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的处境很危险,他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屠户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场主在里面堆柴,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向麦场,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眼瞪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起身,用刀劈砍狼的头,又劈砍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一只狼在其中打洞,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
屠户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也杀死了这只狼。屠户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狼也是狡猾的动物,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狼三则》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唯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