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产假多少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3年广东新规产假多少天
广东的产假
178天。
产假从30天延长到80天。
此外,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为提高新生儿护理水平,鼓励群众落实基本生育国家政策,将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奖励假由30天延长至80天。
《修正案(草案)》规定,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天的奖励假.
"
--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
".
目前广东省职工产假至少128天,其中产假98天,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
腹产等难产可增加30天,即158天。
30天奖励假延长到80天后,至少可以休178天产假。
放宽再婚生育政策
《修正案(草案)》细化了再婚生育的情形,增加了兜底条款。
包括五种具体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一方或双方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现在,如果医学上认为他们能够再生育,他们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2.对于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独生子女)。
再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七种情况都可以生育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一方或双方为病残儿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2.对于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的,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3.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5.经批准再生育的再婚夫妻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能够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6.一个孩子死了没有孩子,可以多生两个孩子;
7.因一个孩子死亡只有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合并付款
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原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之和。
就业情况不同
待遇保障也不一样。
对在单位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的次月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无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及其失业配偶从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起止时间相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并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且已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