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翻包检查不愿整改,是谁给的底气?对此你怎么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海迪士尼不接受消协调解,坚持翻包检查!浦东新区消保委: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建议消息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迪士尼为什么敢强硬拒绝浦东新区消保委的调解,除了店大欺客,不把消委放在眼里之外,
1.重要的原因是“禁止带食物入园,翻包检查”已是游乐园行业的通行规距,迪士尼也是依样学样(据说迪士尼在本国可没有这样操作),它不是第一个翻包检查,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别的游乐园行,为什么迪士尼就不行,所以它可以有恃无恐!
2.迪士尼园区的餐饮店不知是不是外租餐饮企业,如果是外租的,进场都是交了高昂的租金,如果迪士尼放游客自带食物,势必影响园区内餐饮店的生意,生意不好餐饮企业必然反水,到时迪士尼就不好应付了!
3,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规定游乐园不能禁止游客带食物进园。所以迪士尼强劲拒绝也就有了底气!
游乐园翻包检查到底合不合法?该不该放开?大家快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吧!
谢邀!
中国消费者协会说的对:相关部门不能缺位!
美国迪士尼乐园总部公共事务部无法回复上海迪士尼的问题?
不是无法回复,这是拒不回复!
在美国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它不敢不尊重消费者的利益,为何?因为美国法律会罚的它叫爷爷。
为何在这样傲慢?法治国家难道仅指美国国内,在其他国家不需要?
为何在其他国家它就敢?因为有的国家拿它当大爷。
君不见山大的学伴制度、吉大的叫醒服务、有的学校的高的离谱的奖学金……
它能够踩着你,为何还把你当回事儿?
教育机构脊背有些弯,监管部门如果也弯,那不就是在国内也可以有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了。
想想就怕,如果监管的人就是那些大学培养出来的人……
不得不说,上海迪斯尼就是牛气!
最近上海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回应称:上海迪斯尼答复,不会就禁带食物,翻包检查等规定做更改。并且不接受调解。
看样子,消费者协会也奈何不了他了!
上海迪士尼乐园之所以态度如此坚决,也可能与其一家独大,资源稀缺有关。
第一,迪斯尼乐园世界知名,在上海开办就是上海的荣幸,地方政府就应当迁就。不会对迪斯尼乐园怎么样的?不然的话,对于当地的发展是不利的。
第二,迪士尼乐园人人向往,所以不愁客源,不愁收入。就是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游客也是趋之若鹜的。
不让你带食物,你就不能带,不服气你可以不去,想去就得依我们迪士尼的规定。
第三,上海迪斯尼乐园有钱有势,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管不了,也干涉不了。
所以上海迪士尼乐园才称不接受调解。
当然对于上海迪士尼乐园的这种行为,消费者协会显然是没有强制权的。但是既然有消费者起诉了,希望法律能给一个说法。
大家好。陈群律师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得到大家支持。
一、“不接受调解”没有问题
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这是合法的。
无论是诉讼中的调解,还是诉前调解、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都实行“调解自愿”原则。
不仅是中国,世界上的各国都实行调解自愿原则,无一例外。
调解不像诉讼,也不像行政执法行为,调解是纯粹的为解决争议而为的民事行为,是“当事人自治”的最佳体现,是快速解决争议的较好方法。
调解组织、调解员在调解中都只是起一个促成争议解决的作用,不能强迫、命令、要求当事人必须接受调解。
二、有问题的是禁带食物、翻包、超高定价
(一)企业规定不能和法律冲突,违者必败!
“不会就禁带食物、翻包检查等规定做更改。”这是上海迪士尼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回应。
上海迪士尼强调的是它自己的规定。
但是,无论什么企业,中资也好,外资也好;国企也好,民营也好,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能以企业规定店堂告示等等方式来违背法律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上海迪士尼的规定及实际操作,就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应予纠正,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因“禁止自带饮食”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法庭,目前尚无开庭消息,但笔者坚信,人民法院会支持原告,判令被告停止违法行为。
迪士尼的定价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据说,它的园区里吃的比外面的餐馆贵五倍,雨衣要60元。由于禁带食物,就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只能接受它的高价。
(二)据说上海迪士尼官网上的“行前须知”,并没有关于禁止携带食品的说明提示。
那么,上海迪士尼所说的规定就不存在。
尤其是,它并没有证据证明已对消费者进行告知。
上海迪士尼却财大气粗、店大欺客,在入园检查时明目张胆地禁止旅客携带食品,并进行翻包检查。
(三)上海迪士尼对游客翻包检查的做法既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也不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就明确指出:
“大型活动举办者,可以对进入园区的人员进行安检,这个是有规定的。但迪士尼不能把国家为了公众安全作出的规定,错误地解读为相关部门要求他们搜查消费者的包,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上海迪士尼为了防止自带食物而对游客翻包检查,显然是为了自身利益,为了保证自家园内食品的高价、独家销售。
其做法涉嫌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
它规定游客可以寄存,但寄存费高达80元,以致部分游客宁愿选择当场吃掉或扔掉。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海迪士尼们没有法外特权!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咱们国家给外资企业,以相当优惠的待遇。
于是,上海迪士尼们骄奢傲慢惯了,他们为所欲为,从中国大把捞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但是,现在情况变了。
中国人民的权利意识增强了,中国法律必须得到实施,无论你是谁,是多大的企业,有多强势,你要想在中国经营,就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是愿意接受翻包检查的顾客给它们的胆量。
这不就是店大欺客,霸道无比的做派吗?反正上海迪士尼认为中国人爱来不来,愿意来的人很多,所以就不把中国人当回事儿,看你能拿我怎么样。其实这背后暴露的确实是一些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其实这种类似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一些国外的知名品牌汽车在全球召回的时候采取区别政策,对欧洲美洲的汽车很快召回,而对中国大陆出售的汽车就拒绝召回。说到底就是觉得中国人钱多人傻,吃了亏也没有地方说理。
上海迪士尼的这种做法可谓是冷漠十足,估计他们认为反正中国人也不能够拿他怎么样,该去的还是会去,这件事情过一段时间就冷却下来了。说到底我认为这还是监管的问题。到如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出来说迪士尼的这种行为是否违规。
期待着法院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如果法院的判决确认迪士尼此种行为违法,那么相信他会做出适当的调整。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消费者应该有消费者的觉悟,对于不把消费者当回事的游乐园,我们应该用脚投票。
我们认为,上海迪士尼是否接受调解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自己不同意调解别人无法干涉或强制要求调解。若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的管理行为,是否愿意整改,也不能由他们自己来决定。
既然企业注册在中国,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应该接受中国法律的规范和调整,抛开中国法律谈是否愿意或是否接受整改,基本没有出路。
如果经过相关主管部门调查,迪士尼确实存在不规范的管理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应该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不是消极等待迪士尼自行主动整改。
因为其约定俗成的管理模式,靠自己主动整改缺失动力,没有监督部门的监管,基本不会调起他们的整改积极性。
禁带食物进园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精神:游客作为消费者进园消费应享有自主权、选择权,是否携带食物应该由消费者自行决定,商家不能命令禁止。
除非商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给游乐园带来极大的损害或其他利益损失,否则空口无凭限制游客携带食物,缺乏法律依据。
当然,游客作为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食用,必须做到不影响游乐园的环境、美观、卫生、安全等事项,必须遵守游乐园合法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
迪士尼作为大型的娱乐场所,内部规章制度应该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其行为规范也不能脱离中国法律制度以及游客的合理需求而存在。
以现有状况,迪士尼乐园并没有出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所作所为符合法律规定,未就是否侵害游客(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有力说明。
关于调解和整改
我们国家对民事纠纷实行调解、和解自愿原则,民事纠纷不愿意和解解决的,任何人也无权强制他人接受调解或和解方式处理纷争。
迪士尼乐园不愿意调解,只能转换其他方式处理该纠纷。比如由监管部门调查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由消费者组织发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让其整改最好的办法是依据监管部门的文件或具体行政措施,指导游乐园完成整改改进,整改不力的,可由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令其强制整改,直至符合规范。
消费者协会可以作为发起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监管部门对娱乐业行业规范运作实施督导检查,让消费者能够开心、自由自在地游玩。
只要大家一起努力,迪士尼不会让游客失望的,毕竟消费者是上帝的真理不会改变!
陈律师观点:上海迪士尼乐园当然没有强行检查包的权利,必须得是游客自愿配合检查才行。这其实是一个双方在签订合同中商议的环节。只不过在游客购买门票的时候,迪士尼缺乏一个事先告知的环节,假如事先告知了,游客不接受,就可以选择不购买门票。也就是说,上海迪士尼擅自额外增加了一个合同条款,游客当然可以选择不同意检查。
购买门票其实就是签订合同
游乐园与游客之间的合同其实就是门票,所以和门票附随的游客须知就是游乐园的格式合同,游客如果不愿意接受合同内容的约束可以选择不买,一旦买了就得自愿接受这种约束。
然而,我们从迪士尼的门票及游客须知上根本没有看到需要检查包和禁止携带食物的规定,也就是说游客和迪士尼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这个条款。只是游客在进入游乐园大门的时候才被临时告知还有额外条款。
这个时候游客如果同意增加的额外条款,合同当然还是成立的,迪士尼乐园随后的检查包的行为就没有不当之处。
而游客不同意增加的额外条款,迪士尼乐园就不得强行检查包或者禁止携带食物,这个不叫“霸王条款”,而是“不依合同约定强行增加合同条款”!
霸王条款本身是有的,只不过霸王条款是对出示格式合同方有利,对接受格式合同方不利的不平等条款。但是,不管,多不平等,毕竟霸王条款还是实现出示过了。
而“不依合同约定强行增加合同条款”就更没道理了,因为这个比霸王条款更可怕,就好比去年俄罗斯世界杯的时候,中国游客去俄罗斯被宰都是属于这种强行增加合同条款,比如打出租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告诉你不打表同意吗?中国游客会警惕的问不打表如何计费?俄罗斯出租车司机就回说一口价多少钱,中国游客用手机查了一下确实也就贵一点点,就同意了,结果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付钱被俄罗斯出租车司机告知刚才说的不是卢布,而是美元!
所以,“强行增加合同条款”意味着合同签订方是没有安全感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对方可能会增加哪些条款,很有可能某些条款是你无法接受的!
希望更多的游客勇于表达不同意临时增加条款
看完上述的分析,大家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上海迪士尼的行为其实就是一个合同违约的行为,擅自增加合同条款怎么办?我可以不同意啊!我就要求严格按照原来的合同履行,你不履行我就告你违约!但是,如果游客同意了临时增加的合同条款,也按照该条款履行了,出来后再告违约可能就有问题了。因为你以你的实际行动表明了你接受新增加的合同条款,既然接受了,是否还能追究游乐园的违约责任?这是个问题!
上海迪士尼现在之所以这么硬气是因为绝大部分的游客都自愿接受也自愿配合检查包,而且大部分的游客也都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妥,挺好的!网民之间关于检查包的问题也没有达成共识,有很多人也觉得没有任何不妥,还有的人举例说地铁也检查包,为什么游乐园不能检查?
结语
迪士尼乐园在游乐场里面的地位确实很高,所以受到大批游客的追捧,在这种卖方市场的环境下,迪士尼乐园自然有其硬气的理由!反观,游客中硬气的人就太少了,大部分的游客既然购买了门票都是想去玩的,临时被要求检查包,不让携带食物与玩相比还是显得无足轻重了,所以即便权利受到了侵犯,也不愿意去较真。这就造成了现在迪士尼乐园“无比硬气”的强硬态度。
而国产的游乐园大多不敢如此强势,是因为国产游乐园的竞争还是非常激烈的,所以更为重视游客的感受和需求。总得来说,这些都是市场经济决定的。
陈律师倒也不想拔高到爱国主义的角度,但是我真的觉得没必要非得去这种对国人不友好的游乐园去玩,尤其是在被检查包的情况下,我反正是有点自尊受辱的感觉。不知道其他的人有什么感受呢?欢迎一起探讨吧。
既然迪士尼乐园能做到这样,那么我们游客为什么要去这样的地方玩呢?所有游客都不去迪士尼乐园玩了,他们还能翻包检查有损游客尊严吗?蠢猪才会去这种地方玩呢!!!
我只想说,不希望到一个满地食品包装和油渍的迪士尼。不希望在看冰雪皇后花车时边上满是啃着鸭脖,嗑着瓜子的游客。希望是一只有个指定区域才有食品垃圾的高品质乐园。中国还有部分游客自觉的素质不行,不设规范,迪士尼就和芸芸大众乐园没啥区别了,注国内另一个体验超好的长隆也是翻包的,我双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