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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随笔——借调、商调、遴选、辞职、辞退

法行随笔——借调、商调、遴选、辞职、辞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法行随笔——借调、商调、遴选、辞职、辞退

近一个月忙于商调之事,旧工作交接、新业务学习、法治论坛催稿……到了新单位,开始忙碌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转换环境的时候,也开始转换心境,尝试在新的领域做出一些成绩

记得有位检察官在其公众号推荐过他听说过的一句话:“永远保持可以随时离开的能力”。今天就来聊一聊如何“离开”基层法检的方法

首先是半离开的方式——借调。首先是百度百科:“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看起来很好是不是,但是笔者身边的被借调的同事,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完全没有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而是与被借调单位(原单位)的待遇相同……这也就注定了上级法检往往能以“忙不过来”等原因从下级法检借调人员,并且还不占用上级法检的编制和福利,如果短期借调还好,还能学习不少原单位没有的业务,但是如果借调时间过长,被借调人员会慢慢成为原单位中的陌生人,并且难以参与原单元领导层的竞选,有利有弊,看如何取舍了

笔者建议:如果个人家距离上级法检所在的城市更近,或者有离开原单位到其他单位甚至体制外的想法,可以积极参加借调,身边长期借调的同事基本是因为离家近的原因乐不思蜀

其次是离开单位但不离开体制的方式——商调、遴选。继续百度百科:“商调,是甲乙两个单位通过协商,将一方的工作人员调到另一方去工作。”“遴选是一种可以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全国各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报考中央机关,对他们报考的岗位也没做严格限制,可以跨越自己的工作部门(系统)报考。这样面向五湖四海选拔人才,符合‘结构优先、兼顾素质’的要求,但也给选人带来了一定难度。”商调一般不用参加考试,两个单位均同意调动,两地组织部也同意,在司法改革后,两个单位所在的省法检同意,就可以完成商调,听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却各种复杂,还存在各种不可控因素……但胜在享有与新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也可以由上级法检直接从下级法检商调

笔者建议:现在很多法检都缺人,如果和意向地区法检说好并且原单位同意放人的话,商调成功的概率很高。如果有足够优秀的成绩(如全省十佳、标兵或者全省论文二等奖以上等),直接商调到上级法检也容易。所以也出现了这种公务员考试捷径——先考到竞争度不高的落后地区法检单位,然后通过商调的方式回到自己家所在地的法检。如果成为全省或者全国公诉标兵、全国XX十佳……相信就具有了“可以随时离开的能力”

遴选则是上级法检通过考试从公务员队伍中选拔人才,基层法检也能通过考试选拔,不过基层的一般叫公开选调而不叫遴选。商调、遴选也是基层法检干警能到上级法检去的两种方法,但是目前在法检机构中存在以下比较尴尬的问题:一是很多基层法检明令本院干警如果工作期限不满五年,就不能参加遴选和选调;二是如果考上法检助理职位的法官检察官,到了其他法检单位后可能不再保有员额法官检察官;三是遴选为法检助理后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是否需要回到基层工作一段时间。身边有同事进入某市检察院,虽然看起来级别高了,但却从中层副职的员额检察官成为了无职位的检察官助理,但也是胜在离家和亲戚更近了

笔者建议:如果不是员额法官检察官,并且有希望到条件更好或者离家更近的地方发展的话,可以多留意选调和遴选的信息,并且通过亲友了解意向地区或者周边法检单位的商调信息。另外各种省级以上奖励都会是选调和遴选的加分项,写得一手好文章,多次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网站发稿也会让意向单位的考官眼前一亮

最后则是离开体制的方式——辞退、辞职。辞退、辞职正如字面意思一样,其实还有一种方式叫试用期取消录用。如果没犯什么大错、并且服务期限(公务员一般是五年)满了的话,一般不会出现辞退、试用期取消录用的情形,如果在试用期觉得单位没有预想的那样好,也可以主动申请试用期取消录用。举三个例子,某律师考上原单位并通过政审后,了解到检察院工资太低,自动放弃,这种情形下不能递补后面的人,但不算试用期取消录用;隔壁县检察院招了10人后,其中一人在试用期了解到工资太低,主动申请取消录用,试用期取消录用后可以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原单位的某同事准备辞职当律师,因为工作期限没满五年,单位说只能辞退,不仅在一定期限内不能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还可能会律师执业有影响,最后一直等到五年期满才办的辞职手续

笔者建议:如果考上公务员后觉得比想象中最差的情况还要差,尽快在试用期内主动申请取消录用,然后重新规划下一步。如果法检干警想辞职当律师,也最好在工作期限满了后提出辞职,不过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影响和律师行业低迷,最好在作出一定成绩或者成为某领域专家后再辞职

最后,补充一段之前的对阅文事件的所感——“以律所为例,面向的对象不同,合同必然也不同:比如面对没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没有案源、没有各种特长的实习律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所,可以要求实习律师签订各种不平等协议,甚至可以在协议中要求实习期满后继续在律所工作数年,因为还有更多实习律师的希望签订这份不平等协议;但是面对案源多、能力高、专业强等各个律师所都会争抢的人才时,相信律所也会和对方签订不一样的协议,甚至可能会为了抢夺人才、让律所更出名,签订律所吃亏的不平等协议……”

“永远保持可以随时离开的能力”很难,因为只有当超越身边绝大多数的同事,并且取得足够优秀的成绩时,才能够自信地说出这句话。那么,什么时候能够“保持可以随时离开的能力”呢?不是看明天、后天,或者未来,而是看昨天、今天,以及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