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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养狗人士注意:遛狗不栓绳?违法!

五家渠养狗人士注意:遛狗不栓绳?违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五家渠养狗人士注意:遛狗不栓绳?违法!

文明遛狗

一直是大众热议的话题。

在最近的人大会议中,

栓绳遛狗 终于 入法了!

新《动物防疫法》规定 出门遛狗要牵绳 新华社消息, 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将于 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 新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

①携带犬只出户应戴犬牌并系犬绳等。 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新动物防疫法还规定,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能被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生活中类似养宠物伤人的案例并不少见。饲养动物损害事件主要源于饲养动物致害、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以及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等。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又该如何正确养宠物? 我们一起来看看从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 的一般规定

♦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2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 的侵权责任 ♦ 《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的义务 。以养狗为例,携犬外出应当用束犬链牵领并避让他人,特别是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人多时建议给狗戴嘴套或者装入犬笼,避免宠物伤人。 3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 的 致害责任 ♦ 《民法典》 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饲养 烈性犬等禁 止饲养的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法典》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责任规定, 即便饲养人或管理人做好了相应安全防范措施,也不能免除其民事责任 。 4 遗弃、逃逸动物 的致害责任

♦ 《民法典》 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现实中,动物致人损害的事件,有一部分是流浪狗、流浪猫等被遗弃或逃逸的动物所造成。发生此类事件,不管饲养动物是遗弃还是逃逸,原饲养人或管理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因此, 饲养人和管理人都应当对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负责,严防动物脱离控制,更不要轻易遗弃饲养的动物。 《民法典》第1251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饲养动物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但前提是合规饲养、合理约束。 《民法典》在饲养动物方面凸显了责任导向,这些规定在实施后将在很大程度上对文明饲养动物起到规范性作用,进一步督促饲养人和管理人注重自身责任。 希望在《民法典》和《动物防疫法》的法律制约下,规范、文明养宠能够真正成为民众的自觉遵循。 来源: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 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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