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员工坠亡中兴通讯员工坠楼 自杀保险赔付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话说,这两天最热门的新闻莫过于“中兴通讯员工坠楼”事件,作为40周岁的男人,正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上有老、下有一双儿女。那么,坠楼身亡了,家里的孩子成长该怎么办?
老人又有谁能依靠呢?假设,欧某为其购买了人寿险的话,自杀保险赔付吗?今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据悉,事件的起因是已经在中兴工作了6年的欧某,于12月10日,从南山区高新南四道中兴通讯大楼坠亡,其妻子称主要原因是被领导约谈劝退。
通过现场勘查,南山警方披露,认定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不堪压力自杀的可能性很大。
针对“中兴通讯员工坠楼”事件,不少网友纷纷议论称,欧某被压力逼到穷途末路着实可怜,虽然公司的做法淘汰员工并没有什么过错,但确实存在着“不人道”的地方。
也着实可怜了欧某的一双儿女与父母,那么,假设欧某买了人寿险的话,自杀保险赔付吗?
根据《保险法》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那么,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大多长期保险合同对于自杀行为都是有保障的。在通常的长期险种、如终身寿险内,在保险责任里都规定了对于自杀承担理赔。
一句话来概括,寿险产品2年内不承担赔付,超过2年承担,但是意外险不承担。
以上则是中兴通讯员工坠亡事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欧某买了人寿险且超过2年的话,保险是有赔付金的。
在伤疼之余,至少还有一份经济补贴来维持家庭的经济开销,不过,生命是可贵的,自杀是无济于事的,受到最终伤害的是家人,股票配资君奉劝各位正在奋斗中的家庭支柱们,除了生和死,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活着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