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兵枪口朝上还是朝下? 解放军共同条令课题组专门调研了这个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京报快讯(记者倪伟)5月1日,有“军队小宪法”之称的解放军新一代共同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正式施行。根据条令,今后军人非因公外出也可以穿军服,登记备案便可用手机聊天和网购。
种种更改,是否放松了军队的管理?近日,军委训练管理部表示,此次历时3年的修订,非但没有放松军队管理,而且是以从严治军的要求贯穿始终。
建立微信群不能用部队番号命名
军委训练管理部介绍,此次条令修改,以全面从严治军的要求逐章逐条逐款进行修改完善。
具体可以总结为“10个严格”,包括军人相互关系、禁酒规定、公务用车规定、官兵信息行为、军人着装规范、军人仪容管理、基层登记统计、军营和军事活动对外开放管理、处分条件设置10个方面。
共同条令关于军人手机和互联网使用的规定,曾引发社会热议。新修订的《内务条令》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以及博客、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贴吧、QQ群、头条号、网络直播、知乎、分答等新媒体账号,严禁以部队番号、代号建立QQ、微信、微博等网络社群。
《内务条令》还规定,军人在网络购物、邮寄物品、使用共享交通工具等需要填写单位、身份等信息时,不得涉及部队番号和其他军事秘密。
军委训练管理表示,这些都是严格官兵信息行为的举措。
而记者注意到,这也是历次版本的《内务条令》中,首次明确军人可以进行网络购物、可以使用微信号和QQ,取消了因工作需要并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方可使用移动电话的限定条件,明确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日前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表示,对军人手机和网络使用管理规定的调整,是适应网络信息社会发展、满足官兵合理需求的务实之举,也是在充分考虑保密要求、严格保密管理的前提下做出的改动。
吴谦表示,不用担心这样的规范会带来失泄密问题,“防范失泄密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新条令从教育、管理、设备、技术等方面均对此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和要求”。
双手持枪可减少4秒瞄准准备时间
《内务条令》课题组组长冯定汉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新条令中备战打仗思想贯穿全篇,很多细节的规范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一个典型案例是营门卫兵持枪姿势要求的变化。
此前,解放军营门卫兵一直采用挂枪姿势,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枪口向上。而新修订的《队列条令》对此作了改动,规定营门卫兵持自动步枪时,“可双手持枪或者挂枪”。
为何将“双手持枪”添加为营门卫兵持枪姿势的一种?其实,特种部队普遍使用双手持枪姿势,与挂枪姿势的区别在于枪口朝向左下。据悉,在对部队的调研中,战士们建议营门卫兵在执勤的时候,也应采用双手持枪姿势。战士们对两种持枪姿势进行了对比,在处理遇袭特情事件时,双手持枪姿势要比挂枪姿势进入瞄准状态少4秒。最终,课题组采纳了部队的建议。
《队列条令》课题组组长赵晓冬表示,虽然只是持枪姿势的变化,体现的却是新条令突出备战打仗的特点。
作者: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