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锦鲤杨超越发布肖像权声明,商家擅用将被追责,如何看待明星肖像保护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没经过本人同意,就把人家的肖像当作商品样,流通市场,侵犯了肖像者的肖像权,是违法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是对的。
就事而论,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法律规定:未曾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地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就是违法。
根据题主的描述,有部分商家,为了自身的炒作,提高知名度,为了促使自己得到更大的商业利益,在未能征人家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使用人家的肖像图片,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是侵权也是非法的。人家发表声明,提出如擅用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这是非常正确,无可非议。
我觉得就是应该这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些商家未经同意就使用别人的肖像,确实是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我们都应该积极维护我们的肖像权。
声明过后看行动。
挺好免费宣传提高知名度。起诉侵权又来钱一举两得。老百姓倒贴也没人侵。
对不起,我不了解,有关法规
我认为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她们同样有权利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身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杨超越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属正当权利,您认为我说的对吗?
好像没看到这个新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官司是法院与当事人的事,是不是打官司的人,都要在媒体上瞎逼逼一番,戏子和婊子一样,屁事多,自己拉屎自己擦!